【授翻】A Hymn to the Endlessly Falling/永世沉沦之礼赞

作者:Katie Forsythe, aka wordstrings

Beta:液氮冷冻螃蟹,sn0903|润色:sunnyoj

简介:1927年,一场葬礼,一场婚礼,歇洛克·福尔摩斯教会约翰·华生如何释怀。

(爱诗篇系列之七,福华晚年,单独成章,然而全系列一并阅读最佳。全系列福华互攻,本篇福华无差,分级:M/R)

原文:http://liquidfic.org/ahymn.html

【原注:故事发生在一九二七年。如果你想看看我所见过最美的、由我的朋友所画的表现退休后的福尔摩斯和华生的作品,它就在这(链接见下)。美得令人窒息。】

(译者:除了这张图之外,还有arashicat gn的配图。我其实去问了画手能不能把图贴在楼里,不过人家不同意,只允许贴链接……那么就贴链接好了:http://spacefall.livejournal.com/959185.html)

爱诗篇系列之七,福华晚年,单独成章,然而全系列一并阅读最佳。与前篇《Birds to a Lighthouse/群鸟飞向灯塔》联系相对紧密,与前文有关的地方擅自加了注。

爱诗篇系列:

1、Four Minor Interludes for the Solo Violin 提琴独奏的四个小插曲(翻译@bambooxenia)

http://www.mtslash.me/thread-41683-1-1.html

2、Hallowed Be Thy Name 尊汝名为圣(续译@MAMMAMIA)

http://www.mtslash.org/thread-44863-1-1.net

续译 http://www.mtslash.me/thread-148948-1-1.html

3、The Violet Elephant 紫象(翻译@Ivylevn ,配图@咸鱼腿)

http://www.mtslash.me/thread-147430-1-1.html

4、Birds to a Lighthouse 群鸟飞向灯塔(翻译@Buildmode )

http://www.mtslash.me/thread-144978-1-2.html

5、The Lucky One 幸运儿(翻译@Buildmode )

http://www.mtslash.me/thread-160224-1-1.html

6、The Presbury Letters 珀斯博利信件(翻译@Ivylevn,续译@Buildmode)

http://www.mtslash.me/thread-149665-1-1.html

续译 http://www.mtslash.me/thread-181367-1-1.html

7、A Hymn to The Endlessly Falling 永世沉沦之礼赞(翻译@Oxycontin 配图@arashicat)

http://www.mtslash.me/thread-151291-1-1.html

附作者的爱、望、信三大系列电子书下载:

下载地址1 https://pan.baidu.com/s/1YWMZXEDmR2b6xza7lQpTNg 密码: h6az

下载地址2 https://cloud.189.cn/t/buuI3eQ3eum2 密码 8699

电子书分PDF、EPUB和TXT三个版本,其中PDF、EPUB为插图版。在此向诸位译者、诸位画手和辛苦整合的木树森林gn致谢。

本篇配图 by arashicat,已获得授权

正文:

那天清晨,福尔摩斯在他的花园正中吻了我,漫不经心,但一如既往地令人心动。空中羊群般的饱满云朵打我们头顶掠过。之后他把养蜂帽夹在精瘦的胳臂下,大步流星地走去别处,我方才记起这于他而言——正式而言——恰是我们移居苏塞克斯的首要原因,也就是说,让他能够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亲吻我1。我的朋友行事鲜少目的单一,但我的确认为苏塞克斯是他最接近于此的决定:一项心无旁骛的计划。我想,若我忘记了我们的小屋是因这特授于我的福祉而存在,也未尝不可原谅,原因有二:其一,无论何时,只要他吻我,就不应指望我能清醒思考什么。其二,那是一九二七年,虽说其间两度间断2,但我们已经在此居住了约有二十年。
(译注:1详见系列前篇《Birds to a Lighthouse/群鸟飞向灯塔》。2一次指侦探在1912年时在美国、爱尔兰等地调查德国间谍集团,详见原著《最后的致意》;一次指医生在一战时从军,详见系列前篇《The Presbury Letters/珀斯博利信件》)

我手拿一块布擦着松木餐桌,思索良久。玛莎1近日两周才会来清扫一次,毕竟我们无疑已经渐趋于隐居避世。然而,三天之后,当我们踏上去伦敦的旅程,情况将有变动。我开始回想旧日往事,因为我正处于一则短篇故事的写作之中。实不相瞒这故事糟糕透顶,一经我之手已不堪入目、杂乱无章,我认定是我的记忆力出了问题。于是我仅仅是手拿一块蓝色亚麻布,站在一尘不染的狭小厨房里回忆往昔。
(译注:1在《最后的致意》中提及的仆人)

例如,我想起我们是在黑夜渐长的九月,携大包小裹初至此地。当时福尔摩斯才五十一岁,就我如今的标准而言,算是十分年轻了。他的头发有些地方乌黑依旧,事实上若不算他银灰的鬓角,还有四分之三的黑发。而除却他右手在左臂上刺下的千余细密针痕,他轻盈柔韧的优美身躯多多少少尚可算作无暇。那是在轰炸的烟云1之前,我们预料之外的战争还未曾无端而至、将世界尽数蹂躏。
(译注:1系列前篇《The Presbury Letters/珀斯博利信件》中的情节,德军轰炸伦敦)

我的朋友注视着屋舍,头一偏,露出微笑。那种奇异怪诞的笑,情不自禁,而他往往毫无自觉。我几近难以启齿去承认他这不知不觉的微笑触动我程度之深。我对之心怀敬慕,如同向圣迹顶礼膜拜的朝觐者。

“你觉得怎么样?”

说来我们碰巧处于一次甚为激烈的争吵中。此前一个月的某日下午,他迈进客厅宣布我们即将搬去苏塞克斯,让我尽快收拾行装。我回应说,他可真是以为我会抛下一切,离开我们二人深爱的城市,再搬进一处我从未踏足的住所?是的,他说,还有别忘了买些更轻便的夏装。此举虽是意料之内,依旧足以令人大为光火,事实上,恰恰因此反而更难让人原谅。因此,我任凭旅途中一切潜在的恼人琐事把我惹怒,其实我已经至少一小时没有对他开口了。

可接着……接着我看到了那所房子。

小屋处于伊斯特本北部边界,距海和岸边白垩质的峭壁有一英里,在一条草木丛生、蜿蜒起伏于乡间的小路旁侧。房子离这路很远,被白榆丛环绕,粉成蓝色,两层高,虽说顶层除我们文件堆积如山的办公室之外基本是杂物间。房前有一门廊,房后也一样,并且,由于当时正值九月,两边均设有桌椅。一大片黄色百叶蔷薇几乎完全把游廊掩去,延伸至人们行车必经的尘土小径。每扇窗顶都饰有红黄的方形彩色玻璃。我们头顶的树叶中除了绿色的,不是透红便是正在转黄。

我忘记了我的怒气。

“我们要住在这儿?”我像个孩子般屏息惊叹。

我自余光瞥见福尔摩斯歪头大笑。在那时,若非凭此,我根本不会知道他笑了1
(译注:1当时侦探大笑起来是没有笑声的,详见系列前篇《The Presbury Letters/珀斯博利信件》)

“你希望这是我初次所见。”我沉吟道。“到现在你让我生了你四周的气,就为了不破坏一个惊喜。”

“如果你心存歉疚,你可以补偿我,”他打趣道。“我不介意。”

我也不介意,恐怕我从未介意过。我们的行李一进门,新门经检验锁匙相合,我当即对他做出弥补,跪在他身前,另种形式的锁匙便合榫相接。我猜这出乎他意料。我紧贴着他下腹的肌肉,透过那传来的微小颤动感受到他再度发笑,毕竟如我所言,当时我难得一闻他大笑出声,但一切完美无缺。所有一切。我心想,我们在这里会幸福的。我怎该怀疑他哪怕一次?当我这样跪在他面前,他会用拇指描摹着我的眉, 正如他此时所做的那样。

那是许久之前了,我提醒自己。很久之前。与所有案件完全无关。之后是什么?

“蜜蜂。”三个月后他对我说,并把一本手册丢在我的写字台上。我正在此写着一个故事——也是个不错的故事,相当不错,引人入胜——而此时正值严冬。

“不可以。”我说。

“可以的。”他说着,面容生光。“我一定要养蜂。蜜蜂是如此迷人,华生。你知道它们借一种复杂的舞蹈来交流花蜜的方位吗?”

“不可以。我也不知道。”我补充道,抬起头来,故作平和地向他微笑。

“我会为你酿制甜蜜。”他说,刻意使每一个字眼听上去有伤风化。

“很诱人。”我承认道,因为确实如此。他同时决定现在坐在我大腿上时机刚好,右手颀长的五指沿着我的脸颊和下颌落在不同的几处,这相当令人分神。

“我自己也会享用的。”他采取了远更高明的策略,提议道。

次年春天我们养了蜜蜂。如今我喜欢上它们了。福尔摩斯像对待他捉摸不透的事物那般爱着蜜蜂。对太多事物知之甚详必定是种诅咒。我花了一段时间才了解他这一点,发现他爱我的部分原因在于我令他全无头绪。我自认平淡无奇。我的动机向来清晰,不难推测,而我惯常不进行毫无目的之举。我并非善变无常,这偶尔会令我困惑,为什么福尔摩斯看着我时会像是在检视令他心醉的谋杀现场一般。但如果我能使他迷惑,那么上帝保佑他,我随他怎样均可,蜜蜂亦同。而自蜂房产下的蜂蜜确实醇美新鲜,我很高兴我们买了第一巢蜜蜂。

但这已经是那么久之前了。我的头脑不休地敦促我记起当前更为重要的事,尽管我倾尽所能地与之对抗。

我还是败下阵来,于是我想起今天上午。我不愿这样,但还是想了起来。我想起了上午十点半。

当时我穿过餐室打算泡壶茶,正读着一篇不错的文章,心满意足,怡然自得。随后我隐隐听见脚步声响,透过一扇窗看见福尔摩斯朝家门奔来,是轻快的短跑,是他为讲求效率而非事态紧急时的大步飞奔,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提心吊胆起来。我本不应如此,因为我见他这样奔跑已不下千次。那明显代表着事态无关紧要,但依然令我情难自禁。他穿入后门,进门时我看见了疼痛在他鼻梁上印下的细微纹路。

“你还好吗?”我质问道。

“是的,当然。”

福尔摩斯走向水池,打开水龙头,完全镇定自若。不过他一贯如此。歇洛克輠尔摩斯曾几度在我面前命悬一线,却表现得泰然自若。

“见鬼去吧,到底怎么回事?”我厉声道。

我的朋友仅是僵了片刻,然后转过身来与我对视。

“一般我对蜂蜇并不介意。”他拖长腔调。“可这一蛰恰恰叮在我左手食指的第二指节,如果我不快把蛰针拔出,等我拉起琴来将麻烦至极。医生,”他叹道。

“当然,让我来帮你。”我提议,已然为自己的举动羞愧不堪。

我上前去与他一同站在水池边,遗憾的是,此处光线更佳。并不是说福尔摩斯需要光亮才能对我的思绪了如指掌,恰恰相反,我曾被他振振有词地告知,即使我不在他视线之内,他照样能知悉我的心思。此时蛰伤无疑已被他抛到九霄云外,他挑起我的下巴以看清我的脸,触在我皮肤上的手指冰冷潮湿。

“你以后是要一直这样……”他的另一只手在半空中一挥,优雅地一晃。“永远如此?不论我是修剪花草时擦破了指节,头疼,或是说,举个时有发生的例子,浑身都痛?”

“我会尽量避免。”我起誓说。“我保证。”

我摇摇头,把那情景驱出脑海,再次拂拭光洁的桌面,盯着潮迹蒸散。但我的思绪无休止地盘旋而下,沉入我最不愿细思之事。

我自觉愚蠢迟钝,像个年老无用的傻瓜。

我坐了下来。

实际上,不妨说近来我似乎频频如此沉沦。

到一九二七年,我们经受了两次心脏病突发,而我毫无理由对其中任一次感到意外。“我们”意指福尔摩斯,虽说其中疼痛钻心、牙关紧咬、剧烈气喘的每一刻我都感同身受。我七十五岁,而他小我两岁,同样步入迟暮。这个终生积习难改的瘾君子首次自尝恶果,竟会令我感到讶异,我确实不解自己为何会大惊小怪,但我仍然大受打击。随后我们贮存了充足的硝酸甘油,有备无患。第二次过后有整整四天我魂不守舍,完全惊慌失措。这四天刚刚结束,我竭尽全力仍是难以自持。

在上一周我救他一命之后,他恳切地向我道歉,然后便陷入沉思。

“我不是有意要让你经受这种折磨的。”他轻声说。

“你从来不是有意让我经受任何折磨。”

我合上医疗箱,叩击之声响彻狭小的房间。那声音言说着我永远不会对他开口言说之事,言说着:你曾给过我地狱般的折磨,而的确——你从非有意如此。我不会费神去思索若是他蓄意伤害我是否会好些,因为他从未这样做过,也永远不会这么做。即便他给我无尽的伤痛,我仍深知这一点,而这是我不仅容忍他、更无法忍受失去他的万千理由之一。若他能够转变自身秉性,直至永不会再伤害我,即使那是世间最骇人的痛苦之举,他付诸行动绝不会有片刻犹豫。这是我所归结出关于他的、更加令人心折的事实之一。

“你总要发觉,这向来不是我身上最优之处。”他柔声自白道,身穿衬衫盘腿坐于我们的床上,盯向窗外,甚至与平日的他自己相比都显得异常苍白。

吞下巨石般梗在我喉中的硬结,我转过身去。

“你是说你的心?”

他耸耸肩,点了一下头。

“你这固步自封、顽固不化、妄自尊大、愚昧无知的混蛋。”我低吼。“那我可想知道你自认最优的特质是什么。”

“我不知道。”他试探地露出一丝小小的微笑。“我的双手从前还不错。依我看来,约翰,愚昧无知可就有些言过其实了,不是吗?”

于是我吻了他。我吻着他,因为他有朝一日终将死去,却全然不知他的心是我今生所遇最优美绝伦的一颗。我曾以为总有一天他会懂得这一点,但他无法明白。如果我约莫四十年的爱恋都没有起效,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我已竭尽全力。

福尔摩斯走了进来,发现我正盯着一卷未完成的手稿、一张光洁无尘的餐桌、一块蓝布以及我的手指出神。诚然,这在我们家中绝非惯常之景。

“好吧,有话直说。”他说道,坐在我面前的桌上,修长的双腿在胫骨处交叠。

“你健谈起来还真是迷人。”我略有偏颇地回敬。“我无法把这个故事的情节连缀起来。既不是其原本始末,也仍未与现实背道而驰。”

“那你为什么要写?”

“请原谅,你说什么?”

我朋友浅淡弯曲的眉向我质询般地一挑。“若你既不乐于写作,也不能从其阅读中得到愉悦,你也不需要藉此赚钱,那你为什么要写?我恰巧知道你不需要这钱,我们手头尚算阔绰,你的抚恤金又多得荒唐。”

我知道自己不顾上述因素进行写作的原因为何。他完全没有错,但问题的答案与他无关。而福尔摩斯,上帝保佑他,他总是倾向于完全出于意外地弄清与他毫无干系的事情。于是我为自己争取了些时间。

“我心情很不好。”我承认着,把纸页推开。“自打我上次重返伦敦已经太久了——多久,如今有两年了?——而我想我在怕自己会认不出它来,或者认不出……任何人,那些除了雷斯垂德以外多年的旧相识。或许我怕自己完全失去了与人交往的诀窍。”

“要完全重建伦敦所需不止两年。”我的朋友温和地回答。“而若真有这么一天你失去了与人类往来的诀窍,上主垂怜,那是因为你与人类种族中一个极其无可救药的范本同住。”

“那个人还不错。”我摆弄了一会他的手指,这是个我未曾厌倦分毫的习惯。“你在做什么?”

“我任你支配。我有四封信要写,但可以等等。”

他向下探出闲着的手,指尖掠过我的后颈。不幸的是,尽管他的抚摸对我的触动并无消减,这并不能说是我当时想要的,确切而言这四天里皆是如此。这对我们来讲并不正常,但我相信,目前为止我的兴味索然还能显得合乎情理。一次我仅仅是睡着了,而他蜷在炉火前的椅中直至深夜。一次我们就寝后,我设法紧偎在他身边,这般舒适安宁、心满意足,最终相安无事。一次正当慵懒的下午,我佯作文思泉涌,当即换得了他礼貌的回避。

“我们要到镇上去。”我说道,捉住他的手匆匆印下一吻。

“是吗?我能否问问为什么?”

“我们已经几周没有充当罪案侦缉人员了。有各种不能开口询问任何人的事需要我们知道。比方说,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孙女出生了没有?布朗先生究竟是卖掉了他的西南牧场,还是同以往一样在最后关头变了卦,因为他最好的牧羊犬碰巧埋在那里?杜布瓦夫人当真打算把她发疯的外甥安置在这儿消夏吗?”

“而这些要事得由我推理出来,我猜想?”

“我得见见光。”我再次把那些该死的手稿推开。“我想,来点人声,再喝个两三杯,然后我就能恢复正常。”

“那么我们走着去。”他耸耸肩。“不过要是乔治·哈弗山姆在任何可见的地方,我会拒绝坐进狮与雄鹿酒馆。只要看见他,我就离开。如果我没看见他,但他在场而且感觉得到他的存在,我会离开。如果能凭逻辑推断出他即将到来,我也要离开。”

在写下一系列脍炙人口的短篇故事之时,有些后果我未能预见,时至一九二七年,其中之一似乎已能成为定论。比如,歇洛克·福尔摩斯不论行至何处,甚至苏塞克斯,都难免要遇见……我不太清楚怎样称呼这些人为好,或许该说是“仰慕者”,虽说他们中谁都不曾与他有过私交。“迷恋者”或许更为合适。

所幸,在我们当地的酒馆,此等人物只有一位,名叫乔治·哈弗山姆。福尔摩斯曾遭逢一场长达一小时的争论,事关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所养的蛇究竟是哪一品种1。其间,我朋友的这位盘问者严肃至极地告诉他,沼地蝰蛇纯属子虚乌有。这样的谬误是我的过错,当然,有时是刻意为之,有时则出于疏忽。当时福尔摩斯对此事的容忍,完全缘于他余光里见我忍俊不禁。结果他极尽骇人听闻之能事,谎称有印度秘士曾培育出现代科学无从探知的生物,使我更加捧腹不止。第二次,我的朋友小口正啜饮着黑啤,哈弗山姆热衷地旁敲侧击,想要得知他与艾琳·艾德勒之间的关系是否另有隐情2。福尔摩斯彬彬有礼地请求他——我在此引用——“鉴于我应隔壁的彼得斯先生所求要对酒保严加监测,以确保他的威士忌能倒足分量,请求你滚蛋是否会使你过于为难?”
(译注:1出自《斑点带子案》。2出自《波西米亚丑闻》)

“乔治·哈弗山姆除了你的尊敬之外别无所求。”我揶揄道。

“还有我的时间,多至荒唐的时间。噢,还有我全部的私人秘史,一旦细想,很可能还有我的毛囊。这人是个疯子。”

“你可是独一无二的。”我假作同情。“他发现世间奇人恰恰就在他所住的小村庄。他或许有幸一睹真容,可一旦有过一次邂逅,要想让这可怜人自此克制自己——”

“你终于精神失常了,我想。真可惜距离婚礼1只剩那么几天,你还一直如此满怀期待。”
(译注:1指侦探和医生即将到伦敦参加的一场婚礼,详见下文)

“那可没有乔治哈弗山姆对于能隐隐瞥见某人的鹰钩鼻那么满怀期待。”

“再说下去我就跟他说你保守了不少阴暗的秘密,叫他务必用一份牧羊人派1从你这里一一套出。”
(译注:1英国传统料理,用土豆、肉类和蔬菜做的不含面粉的派)

狮与雄鹿酒馆的牧羊人派难以下咽的程度仅次于我在大战期间的补给。我情不自禁,向他咧嘴而笑。福尔摩斯拿起我手稿中的一页眯眼读起来。他从他象牙色的外衣衣袋中抽出他的眼镜,推上鼻梁,微皱的眉头当即舒展开来。

“世人敬慕你。”我归结道。

“唔,读着这个,我想我还是可以理解为何我会如此受人欢迎。我是说,慧眼稀缺,庸人横行。不过即使公众没能慧眼识珠,华而不实的惊险文学总能使人热血沸腾。那么,我们出发吧。”他说,轻轻把那一页纸放下。“我真不敢设想‘福尔摩斯将刀没柄捅入尸体,敏锐的灰眼中光芒闪烁’后面要接出什么内容来。”

“你确实是这么做的。”我指出。“我就在那,眼见你的一举一动。”

“你当然在场。”他赞同,倾下身来吻我,简短,干燥,而又美妙。“我只不过无法明白为什么他人亦需身临其境。拿上你的手杖,但凡姓哈弗山姆的人从不在五点前喝酒,所以我们能够抢占先机。”

而当然,我没能回答他不曾明说的问题。彼时我觉得自己做不到,也永远做不到。歇洛克輠尔摩斯恣意而为而我却希望他戒绝的行为多不胜数,他对我那些最为严重而又最难于发觉的弱点直中要害的习惯碰巧是其中之一。于是我等待着适当的时机,等他生生撕扯出我内心的一部分并展示给我看——当然,他完全是出于意外——而去取我的帽子和手杖。


事实上,我们在狮与雄鹿度过的时光十分愉快——当我对福尔摩斯有所期许时他向来能够令人倾倒,乔治·哈弗山姆也无迹可寻。在我们回家享用面包、奶酪、蜂蜜以及福尔摩斯在园子里新收的豌豆前,约有三个小时,我忘记了自己的忧愁。总之,当日下午的时光太过怡人,随后发生的一切才如此猝不及防。我本应对这场不断迫近的对峙有所预期,但老实讲,我没有。我并不愚蠢,在世间万千能与之并肩而立以供比对的人之中,福尔摩斯会第一个表示认同。然而,我可能会毫无必要地乐观过头,这回恰是如此。

简言之——否则我难以忍受忆及此事——我们准备就寝。我阅读了半个小时,与此同时福尔摩斯写好了他提到过的信件。我们熄了灯。爬上了床,我们一如以往靠向彼此身边,我朋友的手隐隐向下探去,探向一处正有四天不曾受他光顾的地方。

我僵住了,对于可能的后果无比惊慌。上天助我。言语的空缺可曾抵挡得住歇洛克·福尔摩斯?

“究竟怎么了?”他急切地询问。

“没什么。”我连忙说。“我有点累了。”

“你没有。”

他的回驳完全属实,于是我祈祷这一次——哪怕就这一次——我的思维能敏捷到先他一步。我倒不如祈求能飞起来。

“我的——”

“腿并不难受,肩膀并不难受,手也并不难受。”他迅速插话。“我到底该死地干了什么?尽早一吐为快,这样我或许能得体致歉然后回归正题——”

“这不……严格来讲并不安全。”我脱口而出。

福尔摩斯转身把电灯打开。我的朋友认为科技造福人类,我也一样,虽说有时我会思念煤气灯摇曳不定的光亮,正如我思念其他许多事物一样。

福尔摩斯向后蹲坐而起,上身诱人地一丝不挂。他精瘦的体格从未失却唤起我最原始欲望的能力。他利刃般的目光投向我。我不会在此种行为面前畏缩,但我深知出现这种情况时要小心行事。

“安全。”他重复着。“你是说这样一种活动——我们已纵情享受了有多少次,约翰?成千上万?你有计过次数吗?因为我数不过来了——”

我默不作声。

“——不安全。”他挖苦地作结。“敬请向我指明个中缘由。”

以名誉担保,我苦苦思索着如何作答,我思索着这对于我,对于他,对于我们将意味着什么。我几乎把一切因果次序翻来覆去——当然,除去我刻意忽视的可能结果。最终,我决定,既然我无论如何骗不过他,尝试也是徒劳无功。

“你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我回答。

福尔摩斯,上帝保佑他,后缩了至少整整一英寸。我此生大概有三次见证过他这副模样,而且从来不是在面对沼地蝰蛇1、恶魔猎犬2或是手持凶器蓄势待发的罪犯之时,而是我恶语伤人之时。我这种使他心生恐惧比对生命威胁更甚的能力,并不使我引以为傲。数次达成此种效果并不使我引以为傲。任一次的每分每秒,除去我彼时彼刻完全是在采取我认为最合适的行动这一事实,都并不使我引以为傲。要与一个毋庸置疑时刻占着上风的人同居绝非易事,何况我还是有着意志和脾气的,也不是说他有过刻意要操纵我的时候——只不过我存在于一个比他滞后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体系之中,日日如此。而我们所作所为中的间隙无可避免地要导致我犯下可悲的错误。出错确在意料之中,但得知我对他的伤害远超出他人所能,包括刻意为之者,并且屡次如此,是十分痛苦的。如果我为人宽厚,我会原谅自己的行为。但当罪行足够深笃时,我并不宽容。
(译注:1同前文,出自《斑点带子》。2出自《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让我理个清楚,”福尔摩斯的声音变得冷硬如钢。“我正为一项引致恶果的陋习付出代价。而为偿付这些肉体上的恶果,我将继续以一系列全然不同的肉体上的恶果为代价。因为你觉得,每当我该死的肩膀抽动一下我都要眼见你血色尽失时,我消受的折磨还不够多。左肩,因而与你显然心中所想的某个器官在同一区域。这还远远不够,你想扳回一局。”

我唇焦口燥。“看在上帝份上,歇洛克——”

“不,我看得出来这对你来说还不够。我能否提议采用另一种惩罚,或许,再一次——”

“简直一派胡言。你心知肚明,我是想保护你,而不是惩罚你。”

“那你可真是相当精于此道啊。”他厉声回击。

“我无法为想要延长你的生命道歉。”

所有的愤怒连同一切受伤的隐痛,顷刻之间藏得无影无踪。见此,我凭着经验对即将发生之事颇感忧虑。对我而言,这意味着前景不妙,向来如此。事实上,这是史上最为可怕的征兆。福尔摩斯起身站在床边,向下瞪着我,用手掌把头发向后捋顺,好显得郑重其事,以做出我预想着要到来的某种宣告。

“那么,我要离婚。”他和颜悦色地说。1
(译注:1当时没有同性婚姻,不过这里的侦探和医生很久之前便当做他们结了婚,详见系列前篇《Hallowed Be Thy Name/尊汝名为圣》和《Birds to a Lighthouse/群鸟飞向灯塔》)

恐怕我有好一段时间哑口无言。

“你……你怎么?”我终于勉强结结巴巴说出了口。

“离婚,鉴于你拒绝我行使婚权。”

“可我——我是说,我只是——”

“或者基于你拒不履行婚誓。”

“我们什么誓约都没立过,歇洛克·福尔摩斯。”

“无稽之谈。每一天都是一次誓约。不列颠陪审团会立即准许我的请愿。”

“你没法让这事呈堂审理!”我抗议道,无助地摊开双手。

“那好,那就拿张纸写下来,我会签名确认。另外,我要搬走。”

“你要搬哪儿去?”

事态急转直下,可怕得让我都难以思考,呼吸失调。可能事后想来这件事本该引人发笑,实际却有如噩梦。福尔摩斯从椅背上抽起一条毯子搭过肩头,拽走了床那边他的枕头。他从床头柜上拿起他的书、他的眼镜,然后直起高挑瘦削的身体,除去单薄的亚麻系带睡裤之外未着一物,站在我们卧室门口。

“搬不远。这毕竟还是我的财产。等你拿来相应的文件,我将十分乐意签下大名。晚安,华生。”

过了几分钟我才恢复镇静,想出对策去追赶他。因为当歇洛克·福尔摩斯处于这种特定的状态,毫无对策便横冲直撞实属下策。我坐在那里思考,抗击着天旋地转之感,最终达成数个结论。恐怕其中没有一个稍遂人意,而我近来这般畏首畏尾恐怕也是太多了。深吸几口气,我披上一件轻薄的睡袍出去探探风声。

他不在厨房。我快跑上楼,猜想他在办公室,但他也不在那。他不在客厅,不在与之相连的正式餐厅。去年那里举行了杰弗里雷斯垂德七十五岁的生日庆典,三人参加,时长八小时,直至凌晨四点才告罄。我去了屋外。

福尔摩斯在屋外地界正中,毯子铺展在花园旁柔软的草坪上,面带一种愠怒的沉静仰视着群星。我举着灯走近,低头望着他。

“你光临我的新居究竟有何贵干?”他冷冰冰地问。

“我能进来吗?”

他耸耸肩,而要想保持卧姿还把这动作做得优雅可不容易。我把灯安放在地面上,踏上毯子。我们均是赤脚。我向后躺下,注视起他正遥望着的星辰。

“这或许是我不幸的缺点,”我略为不稳地开口。“我常将超出我所知范围的责任强加于己,进而包揽常人望而却步的事项。从你的生活中剔除甚多威胁向来是其中之一,没错,尽管难比登天,我还是就此取得了可观成效。可有时,当我尝试做一件棘手的事,我不会深思熟虑。刚刚我就没有深思熟虑。我……我渴望你仍同以往一般深切,但我在怕。这一周我想自控却都是无能为力。我向你起誓,我会尽全力避免使你余生被束缚在一个懦夫身边。求你原谅我。”

我的朋友长叹一声,一只优美的手揉起脸来。他躯干之上星罗棋布的疤痕在月光之下白得突兀,如同蛛丝织就的网,很美,一向很美。尤其当夜幕降临时,这些疤痕提醒着我,他原本有可能那么轻易地死去,可他依旧属于我,依旧在我身边,当我的头抵在他的肩膀、当我们在被单之下沉入梦乡时如此温暖鲜活、如此完美。但他不怎么愿意听谁讲他的疤痕漂亮,而说起来,我也一样。所以我仅是看着他,想要伸手触摸却仍未获得准许。

“你会原谅我吗?”

“给我点时间,约翰。”

“当然。”我轻声说道。

我尝试着辨认星座,却完全无法集中精神。我本已为此痛苦不堪,竟还非得动辄让事态严重出五十倍。若有歇洛克輠尔摩斯躺在你身畔,你又刚做出了无可挽回的蠢事,谁还管得了星宿呢?认出几个黄道星座之后我放弃了。如果没有他与我一起来看,无论是苏塞克斯的什么东西我都不愿多瞧一眼,而这就是问题,问题的关键所在,正因此我才陷入了这般境——

“亲爱的,我可不可以问你个颇为不妥的问题?”

“可以。”我立即回答。

他一肘支起身子,翻身侧卧以注视我。

“你想要求我永远不要死去,这是不是不太公平?因为我办不到。”

我费力地吞咽着。这话背后有些辛酸的什么,辛酸而痛切。

“的确。”我低语道。

“我没指望着活过一八九一年1,你瞧。”他轻柔地说下去。“而你挺过一九一八年2简直是个奇迹。你也一样办不到。我们就不能找些其他方法更好地消磨余生吗?”
(译注:1本系列中,这一年侦探离开医生,之后三年在欧洲铲除莫里亚蒂的犯罪网络,详见系列前篇《Birds to a Lighthouse/群鸟飞向灯塔》。2本系列中,医生参加了一战,在这一年因伤返回英国,详见系列前篇《The Presbury Letters/珀斯博利信件》。)

“是的,没错,全都没错。但我想着这事停不下来。”

“想着我会死?”

“不。想着你心脏停跳时的模样。你不知道那是怎一番模样。”

“我可知道那是怎一种感觉,这我向你保证,医生。”他咆哮道。“这我总还记得。所以劳烦你不要低估我的想象力,并且问问你自己,我当时是否为这么一回折磨人的发作而无比自豪。还是两次。”

“这四天我所做的一切都完全没经思考。”我呻吟着。

“对此我不会与你意见相左,要是你觉得减轻心脏负担的良计就是主动使自己疏离——”

“别说了,求你。我知道我做了什么,做得相当恶劣。别再提你的心了,把这一切都抛诸脑后吧——或许,我们该换一下,你的心是我于你所求的一切,而你早已拥有我的心了。”

“那该是多么合算的一笔交易,用你的举世无双来换一样残缺不全的东西。有时你根本是个白痴,约翰,毋庸置疑。”

“我知道我是。不过,说你会跟我复婚,求你。说你会的。”

福尔摩斯考虑着,迟疑不决。挪近些许,他从我的前额拨开我的头发。他伸手够来他的眼镜,戴上,直视着我的双眼,每一迹象都表明他即将道出极为严肃之事,于我们二人利害攸关,影响持续终生。在月光下他周身银灰,他的双目尤为如此,而没有他我一天也活不下去。我等着他传达最为严厉的判决,我自己的心跳得厉害。

“我指望着要有一场极其污秽下流的同性性爱。”他回答。

我咬住唇匿起一笑,可与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起,这与微笑别无二致。于是我肆意向他微笑,群星重现光彩,我记起了诸个星座之位。

“是的,当然。”

“污秽下流。”他重复道,手指再度穿梭于我发间。“我是想说,淫靡浪荡。”

“悉听尊便。”

他摘下了眼镜。有的女人在老去之后,会发现自己嫁给了性欲颇为冷淡的生物。虽说我只能猜想世间缔结事实婚姻的男性伴侣屈指可数,或许有些男人也经受着同样的损失,然而,同我结婚的,恰巧是大不列颠人中性致最为高涨的老年男子。又一件对我来说本应不足为奇的事。我挪动着打算起身。

“你想往哪儿去?”

“回屋里去。”我一头雾水地回答。

“不,有鉴于当前情形,我可不大乐意再进去。我们得在我的新居中行房,多谢。”

当然他是要这么说的。不过——又一次——我显然允许自己因他大惊小怪到了一种值得警惕的地步。

“在室外?”我喘息着询问。

“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也还没得空建起任何一面墙。而当我说污秽下流,我的好伙计,你可免不了要纠缠其中。”

“我可不敢妄想要对此存疑。”他吻起我的下颌,轻轻一顶让我偏过头去,我们头顶的群星闪起俏皮的光芒。

“离我们最近的邻居——我正是为此才特地购置此处房产——都住得远到没法注意我们,又近到足以令我们听见他们狗的吠叫。但这些你都知道。脱下你的睡袍。”

我照做了。“福尔摩斯,我……我们在这外面什么都没有。”

“唔,”他说,顺着我的身躯向下印下一串湿吻。“我们瞧瞧我能不能想点办法用一样东西润湿另一样。”

他能,这是当然。而再过上不到十分钟,我已经支离破碎,感谢上苍,我的朋友认为他自身罪孽如此恒久地深植于我肌肤之中,这使得他能像四岁孩童一般不费吹灰之力便原谅我无比伤人之举。不,这不是我的本意。是错话。他确实会需要付出努力,有时会的,而那一夜他就尽了力去原谅我。我眼见他释怀,他一旦得回足够的自制、能够就这么允许一切从他优雅的指际滑落,便拒绝斤斤计较我的冒犯。我不能认为这种实际上得之不易的技巧与生俱来。我嫉妒他能有这样的能力,并深深希望我自己也能掌控这项专长。然而我们的不同之处既在于我们彼此相异的为人,亦在于我们对彼此爱得迥然不同。时至今日,他在有我相伴身边的感激之中度过每一天,我则日益贪婪,自他之处渴求更多。二者无从等量齐观,即便是同等热切。

事后,我们谁也不愿起身与彼此分离,或不妨说,离开我朋友新辟的居所。他对于我们的住处的选取一向别有心得,自始至终尽是如此。于是我们留在那里,我把头枕在他肩上,膝盖在他双腿之间。福尔摩斯伸出修长的胳臂够向毯子的一角,利落地一翻搭在我们身上。

“你在想什么?”我问。“我没法像你一样读心。”

“唔,如果你足够留心,你应当还能够推理得出来。在这种时候我所想之事向来只有一样。”

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告诉过我那是什么了。那时的他还没过而立之年,仍未享誉世界,也不曾在欧陆亡命天涯。那时的我还会因门闩之声或园艺剪刀猝然闭合之声不觉畏缩,在受够世界折磨时渴望吗啡。如今想来,当时我们恰是以同一方式相互依偎,那么他是对的,我沉思道——我理应记得。

我所想之事向来只有一样。看着你1
(译注:1前文中并未直接提及,但似乎曾以侦探视角作出诠释。详见系列前篇《Birds to a Lighthouse/群鸟飞向灯塔》)

如果人人得知他有这么爱我,即便我能昭告于天下,即便我写下的不是短篇故事而是充斥情色的回忆录,凭谁也不会相信是真的。


在我们动身去伦敦参加婚礼前夕,我走进我们的卧室想打点行李,却迎来一个极大的惊喜。歇洛克·福尔摩斯站在穿衣镜前,打着淡蓝色的领巾,身着一套我从未见过的极合身的鸽灰燕尾夏装,床上放着一只薄纱衬里的盒子。我恰停在门口,稍稍平复了呼吸。他一向讲究时髦,甚至在他能为考究衣着自付账单之前亦是如此。除去那些他清癯甚于以往的艰难时光,他的身量并没有多大变化,因此每当福尔摩斯想要定制一身套装,他便会把订单送至他九十年代在杰明街1时常光顾的一名裁缝的儿子那里。
(译注:1Jermyn St.,伦敦市中心一条销售男士用品的特色商业街。)

他在镜中看到我的表情,脸上浮现出一个微笑。

“天哪。我还以为你会喜欢这么一身。”

我缓缓迈步向前,评头品足地双臂抱胸。“唔,我不。不是喜欢,我是说。”

“不喜欢?”

“不。我想该说是相当喜欢。”

我站在他身后,双手落在他精瘦的髋部上,感受着其下的骨骼与肌肉,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嗅来像是馨香的烟丝,丁子香,以及他全然不羁的自我。

“你穿上这身衣服是想试试合身与否,还是说想本着友谊竞争的原则告诉我,我没有什么能够与之相匹?”

“我穿上这身衣服,”他拖长腔调,漫无目的地玩弄着他的袖口,“是因为我猜这或许能够激发你把它扯下来的欲望。”

“你聪明得很。”

“我是个聪明得难以置信的家伙。何况——”

当我一只目标明确的手滑上他碳黑背心平坦的前襟时,我们的前门处突然传来一声敲响。我叹了口气,头垂向他颈后。

“这件外套大获成功,我想。”他一语双关道。“就等上一会。不管是谁我都会将他打发走人。”

我踢掉拖鞋坐到床上,腿一收盘了起来。我听见前门处传来的低语,然后门又关上了。门上锁的脆响在前厅中回荡。在苏塞克斯,其他的人谁都不会锁门,但福尔摩斯和我今生树敌众多,因此他不确保所有门窗均已锁严就绝不就寝。这可爱得荒唐。我听见他回来时,他的步伐更缓慢,也更慎重了。他出现在门口,英俊高挑得不可思议,肩靠在门框上。他脸上一切的情色挑逗都已不见踪迹。

“邮差刚刚送来一封加急电报。是雷斯垂德发来的。他说,他本可打电话来,但他并不愿……也就是说,比起把这消息说出口他更情愿诉诸文字。”

“到底出什么事了?”我高声问道。

福尔摩斯轻敲着手中的字条,皱起双眉。“我亲爱的伙计,在婚礼之前我们另添了一项安排。是在上午,那么我们只有两点到圣詹姆士教堂去了。”

“看在上帝份上,福尔摩斯。”

“又一场葬礼。”他轻声说。“我很遗憾。”

人年届古稀之时难免要参加许许多多的葬礼,但对谁而言这都不会是司空见惯的事。虽说死亡是惯常之事,人总不会习惯老友离世,也不会习惯死亡。当然,对于一个两度亲历战火的人而言,死亡是最不足为奇的事之一,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均是如此。但我曾过于频繁地面对死亡,因而终我余年,我只愿不再失去任何曾成为我一部分的人。福尔摩斯肃穆地走近,把字条递给我读。

“噢,福尔摩斯。”我轻呼。“不。不。我还以为他在康复。”

“从什么中康复?肺炎的发作?那也有可能,可谁都挺不过年老。他八十六岁了,约翰。”

我一言不发,任由字条掉落到地板上。福尔摩斯走上前来,我的头靠上了他的胸膛,他的手探上来理着我的头发。

“他是个好人,一生幸福美满。”我的朋友说。“身后留下了两个非常、非常健康的女儿,还有不下七个胖外孙。其中一个胖得几乎令人担忧。”

我双臂环过他后背,呼吸着他的气息。寿终正寝,儿孙满堂,事业稳定而又于人有所助益……足够了,一个人有了这些也能别无所求了。而我,自从初遇就爱上面前这个不可思议的天才,再经历一系列接踵而至的奇案——称为冒险也未尝不可——应有尽有甚而更多,我本应知足了。

然而,这并不足够,我是知道的。我永远不知餍足。

次日下午我们出发前往伦敦。福尔摩斯把他的摩洛哥匣子悄悄塞进他的旅行包时,我并不感到惊讶。可卡因比吗啡强些,安全得多;尽管他不动声色,我也知道这一次葬礼对他的情绪不无影响。

我说了,我并不感到惊讶。

但我咬着唇内直至见血,才克制住没朝他尖叫:你不能边说爱我边对自己做出这种事来。你不能这样。你不能。不能。


随后的傍晚,在福尔摩斯为黑色轻便马车付钱时,我站在街角,任由伦敦的气息涌向我。铅框玻璃窗,铺路石,潮湿的花岗岩以及它腐败的臭气,旧友一般的悬铃木和兄弟一般的煤气灯。我在苏塞克斯不会终日思念伦敦,但当我回到这里,我便再也不想离开。我渴望能够再度步入我们朴素可爱的前门1,以缓解心头思念之痛。福尔摩斯坚持要由他来拎着我们的行李。目睹福尔摩斯身处伦敦,矫健而优雅地向我缓步走来,我好奇地想,伦敦是否每时每刻都在为他恸哭,哀号着请求自己的王储归来。他属于伦敦,又抛下了伦敦。为了我。换做我是伦敦,我可无法轻易原谅我自己这般横刀夺爱。
(译注:1指221B的门。详见前篇《Four Minor Interludes for the Solo Violin/提琴独奏的四个小插曲》的篇末)

“来吧。”他说,我们穿过宽敞安静的街道后,他放下一个包,按起门铃。“快到晚餐的时候了,你也知道他对时间的执念。”

一走上楼,宏伟堂皇的客厅门在福尔摩斯的轻触之下打开,我们迈步行进。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坐在他的高背轮椅中,在炉火前打盹。一条深红的编织毯搭在他腿上,他肘边的桌上有一杯雪利酒,放在一份展开过又折起的报纸旁。他硕大而布满皱纹的面孔十分安详,他无疑少了好些头发,但是看上去同我上次见到他时一样精神矍铄。他那并未同样经受脱发之苦的弟弟把我们的行李放了下来,将他打量一番。

“要是你再胖上那么一点,我的哥哥,这张轮椅你就坐不进去了。到那时候你能往哪去呢?”

迈克罗夫特的眼睛当即睁开,最为奇妙纯粹的热忱掠过他的面容。然而片刻之间那神情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苦笑,以及他检视我们时惯常的福尔摩斯式的冷静、淡漠、近乎慵懒的审视目光。终我一生,我不曾见过一对更吝于表露情感的兄弟,也不曾见过更为深笃的手足之情。我的福尔摩斯同样镇静而温文有礼,同时仿佛内心喜不自胜。这让我想起我已逝的哥哥,想起我与他之间从未有过这种感情。我突然深深庆幸,若是我们二人——福尔摩斯和我——我们中只有一个能够了解这种兄弟情深,这个人会是福尔摩斯。其中每一刻都是他应得的。在其余方面,是我更为幸运。

“歇洛克,你变得愚钝了。人们总做得出更宽大的椅子,而我既有门路,也不缺钱财。另外,华生医生,真高兴见到你。旅程如何?我希望延搁的那一站不是特别恼人,鉴于那里似乎有个尚可的咖啡馆。”

“你是怎么——”我开口。

“显而易见。”我的朋友叹了口气。“他知道从伊斯特本到伦敦的火车行程表以及途中站点,并且我们二人谁也没有因为六十八分钟的延误显得心烦意乱。我们既非饥肠辘辘,亦未因此恼怒,因此有个小餐馆,多谢关心,迈克罗夫特,那里的冷烤雉确实还算可口。卡特哪去了?”

我们的主人眨了眨双眼。“我让他离开一阵,等你们走后再回来。你在此作留期间,有他在毫无益处,他会坚持再三与你交谈,事后私下向我抱怨你的措辞。”

“噢,操。”福尔摩斯感伤地说。“我还以为他思想挺开明的。”

迈克罗夫特借怒视忍下了微笑。“总之,我考虑到,既然你们二位要使用客卧,你们不会惦念他的。我也不是不能自己摇轮椅。而且,或许我是在过分倚仗你的慷慨,但我也没觉得这事你做不了。”

“就算他办不到,也可以让我来做。”我微笑着说。“你考虑得很周全。”

迈克罗夫特輠尔摩斯不能算是疾病缠身。然而,他也不能算是身体健康。久坐的生活习惯导致了他血液循环上的问题,他骨质疏松,肺部也境况不佳。可这么说来,他也已经八十岁了。让他毫无辅助地走上超出三十英尺左右的距离是很困难的,因为这会使他头晕目眩,故会极易导致摔倒,进而引发严重得多的后果。因此过去两年里,他白天只得坐在轮椅上,由一名不大受他待见的私人助理推着走。他时常会换换空气外出来看望我们,而卡特会回到城中,直到几天之后回程需要他时再来。有时,虽说并非近日,我们会到伦敦来。我开始醒悟身处此地令我多么愉快。我过去一周是那样郁郁寡欢。仅凭迈克罗夫特的远见卓识和他弟弟对与他共处的喜爱,竟这么快就能使我如此心满意足,似乎完全难以置信。

“迈克罗夫特就是思虑周全的化身,而我这么说并不是种赞美。”我的朋友慢吞吞地说。“但不管怎样,我要给咱们倒两杯雪利酒,祝他健康。”

我们的晚餐无比愉快。单单是菜肴, 冷龙虾和牛舌派,还有精致的热牛肉切片配成堆的芦笋和黄油煮土豆,就已十分上乘。歇洛克·福尔摩斯几近忘乎所以,伦敦的气息和他哥哥的陪伴使他妙语连珠,乘着如潮逸兴凌驾于我之上。虽然在我看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的魅力仍不及我的朋友,他也一样兴致高昂。我边享用一席佳肴,边聆听两位极有见地的人争论达尔文著作的社会影响,几年前将英格兰所有的铁路并入四大公司的《铁路法案》,关于强制德国赔款的问题1, 以及壁毯能否被视为油画那样的艺术形式。
(译注:1此指一战德国赔款)

我予以评论。我凝神谛听。我热爱身处此地。

甜点上过,我的和福尔摩斯的一口未动。福尔摩斯暂且离席,我目送他而去时,转而遇上他哥哥的双眼,眼神表明他一如既往地于不经意间洞察一切。他立刻捕捉到了我的担忧,并假定是出于通常的缘由。这确是惯常的担忧,却另有更为危急的缘由,谢天谢地,此等想法不曾在他睿智的头脑中浮现。迈克罗夫特对于他弟弟的健康状况一无所知,对我来说这令人极不自在,我却也说不出什么得当的话。在第一次发作之后,我问过福尔摩斯,我应不应该——或说福尔摩斯会不会——写信告知他的兄长。

“谁都不能知道这件事,我是说任何人都绝对不行。”他冷冷地回答。

“可毫无疑问,”我抗议道,“他——”

“我的健康状况由我决定是否宜于透露,若你胆敢对我哥哥走露一点风声,你将使我处于一种针对你个人的怒意之中,无论是你是我——听好,华生,不论我们两个谁——都丝毫不会乐于消受。”福尔摩斯半点情面不留地宣告,随即阔步离开了房间。

虽说难于遵从,但这项要求也是情理之中。因此,除去我、我们花园中的鸟儿和我们蜂房中的蜜蜂,此事无人知晓。我保守下的秘密能把大英博物馆填得爆满。

“我从来没有感谢过你,你知道。”迈克罗夫特说。“我本该早些这么做的。”

“谢我什么?”我问,摸不着头脑。

“这不可能轻松。”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我也理解其中绝没有一丝恶意,迈克罗夫特只不过是比谁都要了解他的弟弟,了解他无意之中会造成的苦难。或许他比我还要清楚。这时我是如此感激迈克罗夫特没有说“这本不应该轻松”,我几乎想紧紧握住他的手。

“我是训练有素的医生,两经战火的老兵。”反之,我这样回答,往我们三人考究的杯中倒着更多的勃艮第。“我不喜欢轻松的事物。我喜欢物有所值的。”

“说得不错。”

“如果之前没有你,你知道,”我慢慢补充道,“我想我根本没法拥有他。我欠你的远远更多。”

我字字实言,如同衷心的感恩祷告。要想使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吃惊实属不易,然而无论如何,我做到了。他沉思着盯着他的书架看了几秒,其中一些优雅整洁地列满了《海滨杂志》,上面刊载有对他弟弟的记述,我所写下的记述,那些处于写作阶段中每况愈下的故事,实话说如今已是不堪入目。但由于我个人的原因,我之前无法停笔,也难以再停笔。渐渐地,他微微发红的朦胧灰眼移回我的方向。

“如果你真的认为你欠我更多,”迈克罗夫特喃喃地说,“那我想我的观点不言自明了。”

福尔摩斯回来了,整着他的领结,轻声哼着一支怪诞的小华尔兹,倾身斜掠回到了他的座位上。我只需一瞥他的双眼便知,他并未因虑及次日之事使用毒品。他的双眸十分清澈,十分敏锐,是十足的灰色,然后他的目光突然转向我的双眼。他一看见我的神情,以及迈克罗夫特举起酒杯时的神情,那轻快的旋律当即停了下来。

“任何人在与他人畅饮三瓶红酒后小解回来,都得如此被检视一番吗?”他低声咕哝。

“歇洛克,你带你的小提琴来了吗?”他的哥哥回驳道。

福尔摩斯咬起下唇,对我们两人怒目而视。

他迟疑着。

但之后,我们稍作劝诱,他便拉起琴来。

但愿我能免于辨认福尔摩斯当晚所奏的乐曲,苍天可鉴,我是记不起来了。等我们迁至客厅,倒过一轮波尔图酒后,我确知他演奏已超过一小时了。可他所演奏的——既若无物又言尽一切。缓慢、慵懒的赋格曲飘上半空,化作同等忧郁的华尔兹,转瞬之间,又不费吹灰之力变作肖邦与巴赫的片段,辅以仿佛一伸手去便会破碎的俄罗斯吉普赛旋律的浮光掠影。彼时彼刻,我并不觉得他是为他的听众奏乐。当夜他只为自己而演奏。此情此景,也是理所应当。我朋友那一向仿佛属于他身体一部分的琴弓在弦上游走,如同在包扎一处隐秘的伤口。

即使我知道那痛楚所在,又能如何?若我能看出他的心跳不会如他的清誉一般长存,他可曾怪罪我?如果我毁了他的秘密,正如他毫不留情地点破我的秘密一般,在那旋律中又能寻得什么恶意?当然,什么也没有。其中并无声讨,并无不悦,纵使阴郁,却从无谴责。当他的背微微弓起、手指如飞地在琴弦上移动时,我之所闻既无愧疚也无控诉。

不,那不是痛楚。或说不曾切中要害。那只不过是深深的、半带微笑的忧伤,这忧伤将永生尾随他,如同律动无歇的浪潮,直至他已不在人世感受忧伤之日。


伴随我们着装的晨光比苏塞克斯的来得昏暗,但暗得熟悉,犹如一件久经使用、已然磨损得柔软的旧衣。我们在参加婚礼的正式礼服衣袖上佩上了黑纱,因为我们将不会有时间停下来更衣。我一完事,福尔摩斯就把他的小银框眼镜放进他合衬的漂亮外衣的内袋里,伸出了手臂。我挽住他的手臂,推开客卧的门。

“轻些。”我耳语道。

“拜托。”福尔摩斯哼了一声。“我哥哥听力绝佳,但绝不及他身处惊蹿牛群中都能酣然沉眠的能力。他的轮椅就在床边,我还把他所有的表都调慢了一小时。他至少能安稳地睡到十点。”

“他会气急败坏的。”当我们匆匆走下迈克罗夫特的楼梯时,我说。

“我知道。”他幸灾乐祸地抬眼一望。“那岂不是妙极了吗?”

我们的路程很短,也许是因为我害怕抵达目的地,于是抵达的时刻反而来得更快。警用马车队列外的葬礼场地上满是熟悉的面孔。黑色的裤管从繁茂的青草之中立出,黑色的礼帽在青叶之下浮动,黑色的阴郁低语在青春不再、空余追忆的人群之间传响。我向好些人点头致意,却不及福尔摩斯多。他在我身旁始终缄口不语、神情肃穆,我可以凭生命起誓,他在与众多素不相识的家伙握手。也许他与他们的确是素不相识,毕竟我的朋友颇有声望。歇洛克·福尔摩斯要比围在我们身周的苏格兰场警察高出不少,他握着一个又一个人的手。虽说我的朋友甚至没有补充一字,但是自始至终,他应和着他们的每一句话。是的,他生前是个好人。是的,他会深受缅怀。是的,他的家人能有这么一位父亲很幸运。不,没什么能逃过他的火眼金睛。

当那不知姓名的年轻探长哀哀自语着走开时,这最后一句没能避免招致我的一瞥。

“……除非你所指的碰巧是犯罪证据。”他轻声说完。

我咬唇忍下一个宠溺的微笑,作为替代攥了攥他的手。

最终,静了下来,致哀者抬眼,便看见了杰弗里·雷斯垂德。我们还没跟他说上话。他站在一方掘得很深、制作考究的坟墓坑首,穿着全黑的丧服,细瘦的手里捏着圆顶硬礼帽。矮小的身材、满是皱纹的皮肤、褪色的黑外套跟他深色的小眼睛,让他看上去与一只地底动物如出一辙。他的头在考量之中来回转着,观测整个场面,显然正要讲话。一具下衬着黑色宽缎的棺材安放在他的左侧。许多警官环在他周围。我叫得出他们中每个人的名字。在墓的另一侧站着家属,所有的家属,包括那六个肥胖的孙辈(还有一个胖得惊人)。我也叫得出他们每一个的名字。

雷斯垂德举起一只手,这安静愈发降为沉寂。

“没有必要让我来说些大家公认的事实,”他开口讲道,“所以,我不会跟你们说托比亚斯·葛莱森不仅是一名优秀的警察,而且还是一位绝顶高明的探长。说这些是不妥当的,因为这样会使人以为我觉得你们中,会有人不是早已相信这些事实。而你们对此是深信不疑的,人人皆是。苏格兰场以托比亚斯·葛莱森为荣,他捉拿归案的罪犯数不胜数,全凭他的孜孜不倦、火眼金睛跟机智聪慧。”

福尔摩斯本可对此嗤之以鼻,但他没有。他只是重新把手滑到我的肘部紧紧握住,因为他一直把葛莱森视为都市警力的一员干将,并相应地对待他。也就是说,比对待一般人稍少几分藐视。

“不,我不打算劝服你们相信这些,”雷斯垂德继续说,“因为你们早已深谙于心。但有个故事,是我想要你们知道的。在我刚刚加入警局不久时,我是个狂妄的家伙。我相当粗鲁莽撞,又一无所成,比谁都更容易不分青红皂白大打出手;我粗心大意,却骄傲易怒得好似我刚刚亲手将魔鬼本人绳之以法。你们中的某些人是知道的。”他说道,在我看来,他目光所落之处比人群的多数要高出一些,似乎在看着福尔摩斯。“而某些人甚至帮着我改掉了这些毛病。不过在场的任何一位,都不曾对我说过托比亚斯·葛莱森曾对我讲的话。那时我刚升上探长,因此比做警员时更加举止失措。我对着警官们大喊大叫,为难证人,就好像我这样破案就能快上一点,好像这有助于我的事业一般。那时候我看上去该有多像个毛头小子啊。不管怎样,有这么一桩案子,让我只能向着任何一样活物咆哮却束手无策,愿上帝保佑急性子的人。好吧,碰巧葛莱森也是刚刚晋升,受指派负责同一案,有一天我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错——我已经记不起来的小差错——痛斥一名警察,托比亚斯转向我,接着他说:‘你觉得一切进展不顺?’我说,该死的,没错,当然进展不顺。我说一切进展能有多不顺就有多不顺。然后他说:‘就跟你的丈夫在这四天里惨遭谋杀、永远不会回到你身边,你的小孩哭个不停,你又没法跟小家伙们解释清楚一样诸事不顺?’”

咬着嘴唇,雷斯垂德把指间的帽子转了个个儿。

“我没有一夜之间就解决问题。”又过了几秒他说。“我没能立刻破案,我的性格也没有全改。我还是个骄傲的人,并且你们中某些人或许注意得到,我也还有那么一点脾气。”几声轻笑飘在坟茔上空。“但从那次之后,我再也没像以前那样看待问题。因为这就是托比亚斯处世的方式。当然他那时候也跟后生一样莽撞,对于局外人疑心重重,我盯着他的错误,就跟他盯着我的错误一样。我记忆犹新,年轻的时候我们像一对公猫一样掐架。但若是他没有问过我那个小小的问题,我就不会是如今的样子。我希望你们知道这个。他有资格以自己为傲,你知我知。不过他也使他周围的人感到骄傲,而偶然之间,他使身边人中的一个变得更好了。我心存感激。谢谢大家。”

“这,”在棺材缓缓降入大地时我说,“是我听过最好的致辞之一。你知道葛莱森的这个故事吗?”

“不。”我的朋友说,听上去十分疲惫。“但如果他还活着,我会因此跟他握手。雷斯垂德以前完全难以忍受。”

“这群人里有的家伙也对某个咨询侦探持同一观点。”

“该咨询侦探对此心知肚明并欣然承认他是个混蛋。但,务必记住,他也是个天才。”

我拍了一下这天才的手臂。

“想想看,我有生之年竟会有这么一天确实想跟葛莱森交谈。”福尔摩斯沉吟道。“还做不到了。真是滑稽。当我二十五岁、他抬眼瞪我就跟瞪着个活过来的稻草人一样的时候,你怎么这样跟我说,我都不会信的。”

当雷斯垂德周围的致哀者散去、被他的致辞打动的那些人正缓缓走回等待的马车时,我们终于得到了他的注意。雷斯垂德立即向我们走来,严肃地举帽向葛莱森其中一名成年的女儿道别。他棕色的双眼因为看见我们而闪闪发光。

“不幸的场合。”他说,紧握住福尔摩斯的手,接下来转而握住我的。

“但发言不错。”福尔摩斯回答,递出打开的香烟盒。

雷斯垂德拿出两支,一支递给我,然后倾身靠向福尔摩斯已经划着的火柴。“在当前状况下,我全力以赴了。他是个很好的人,托比。诚实,可靠,诸如此类,而且还不止于此。如果我们待的时间够久,会发现我们场里大多数人也一样。不过我倒也不能说他破了开膛手的谋杀案,是不是?”

“的确。”福尔摩斯承认说,朝着半空吞云吐雾。“但他擅长本职,他的家人也很幸福,这值得一提,还不仅仅是值得一提。”

“福尔摩斯先生!福尔摩斯先生!”一个熟悉的声音叫喊着。

“天佑吾王,我们完蛋了。”雷斯垂德嘟哝着,深吸了口烟。

总督察斯坦莱·霍普金大步朝我们走来。他已处于花甲之年,依旧精神抖擞,鹤发童颜。虽说他的眼中仍充满着葬礼带来的沉重,但是他的嘴角笑得咧到了耳根。他把手伸在面前,好似是手握弯刀穿越青葱密林一般。当这只手停在福尔摩斯面前时,福尔摩斯检视片刻之后将它握住,喜爱与不耐烦在他深陷的眼中交战。

“霍普金。”他和蔼地说。

“你在这儿啊。我们可到处找你呢。”雷斯垂德冷淡地说,换来我一记瞪视。

“真的吗?”霍普金喜形于色地问道。“华生医生,见到您真是太高兴了。福尔摩斯先生,太久不见了。您不在,伦敦几乎难以为继,您知道。我们几乎难以为继。但不管怎样,我们挺住了,因为我们必须如此。伦敦也是,警方也是。”

“我逐渐得出结论,这都市似乎还屹立未倒,没错。”福尔摩斯回应,并无刻薄之意。“知道苏格兰场也一样是多么令人欢欣鼓舞。你的妻子怎么样?”

“丽莎很好,谢谢您,福尔摩斯先生,我会把您热忱的问候转达给她。唉,就前两天下午她还跟我说:‘有时候感觉好像如今的伦敦物是人非了,是不是,斯坦莱?’我说,没有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在就是这样,千真万确,而丽莎没再说一个字,因为那一定就是原因所在了。老天知道,虽说过得艰难,但我们还是无恙地挺过了战争。不过,我在这边应付得还不错,福尔摩斯先生,我觉得我自己有几个创意会让您吃惊的。与现代科技并驾齐驱,这是我不断向我的下属们强调的宗旨,而这完全归功于您,先生。完完全全是归功于歇洛克輠尔摩斯先生,是不是,探长?”

“大概是。”雷斯垂德说,听上去都反胃了。

“那么!歇洛克·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重返伦敦。葛莱森,可怜人,他本该感到荣幸的。愿上帝让他安息。我听说您二位搬到苏塞克斯去了?南唐斯丘陵?请务必告诉我,像二位这么精力充沛的人在乡下是怎样打发时间的。”

“我们养羊。”福尔摩斯面无表情地报告道。

“请原谅?”

“我们是牧羊人。”我和颜悦色地附和道,挽过福尔摩斯的胳臂。

雷斯垂德,上帝保佑他,一下咳嗽起来,如果他挪得动一英寸,他准咳得能向我们西边走上五尺。他弓下身去,无助地对着地面干咳。我有些年没见到过这我熟知内情的景象了,而我相当欢迎这景象。

“您不是说真的吧。”霍普金赞叹道。

“牧羊人,没错。”福尔摩斯接着说。“你知道吗,总督察,羊毛能以一种特有的方式,在材质纤维中就给织出加密的图案,从而创造出一种无法破译的密码。对于那些掌握此计者,这是传达绝密信息的绝佳手段。我们正进行着更深入的研究。应我兄长本人所求。”他悄声补充。

“老天。”霍普金担忧地瞥了一眼雷斯垂德,后者似乎要在怡人的夏日空气中溺死了。“要推进这么个项目,你们一定受制于绝对机密吧。那都要做什么呢?”

“赶羊。”我解释说。“喂羊。给羊洗澡。剪羊毛。基本上就是牧羊。我们剩余的时间,当然,用于加密信息的实际织造。目前我们只能掌握围巾的织法,但我们希望能尽快进展到套头毛衣,这样能承载更多具体信息。”

余下的谈话不幸中断,因为这时候雷斯垂德发出了一种很可能把他从里向外翻出来的声音。我们看到霍普金相当殷勤地跑过去,友好地拍着雷斯垂德的背,接着,当看见对方自这好意的暴力中恢复过来后,他便十分惋惜地向我们所有人道别。看上去,一个总督察的生活是忙碌的,他的职责召唤他立刻回到场里去,但他非常希望我们在伦敦期间能顺道拜访。再度紧握过我们的手之后,斯坦莱·霍普金消失在逗留的人群中。

“你们是怎么做到的?”雷斯垂德呻吟道,一手扶住额头。“怎么办到的?这太不人道了。”

福尔摩斯跟我目光相接,邪恶挑逗——说真的,是闷燃的炽热——这神情很容易就能追溯回一八九零年。

“福尔摩斯对于欺骗之道是轻车熟路。”我微笑道。“而我参过军。就这样。”

“我觉得你们弄裂了我一根肋骨。”

“要我看一看吗?”

“不。”他哼着,终于挺起腰来,因痛瑟缩了一下。“谢谢你,不用了,医生。不过那一着真是妙绝了。”

“一向乐意为警方效劳。”福尔摩斯快活地说。

“很高兴我赶个正着。我说,”雷斯垂德继续说到,“你们两个这身打扮就像在白金汉宫有约似的。当真是要去那儿?”

“不,是个婚礼。噢,嗨,跟我们一起来吧!”福尔摩斯高声说道,打了个响指。“我们都可以带个伴陪着同去。至于为什么,我是半点头绪没有。”

一个微笑轻绽在雷斯垂德的薄唇。“如今还请我去的场合只剩退休纪念会和葬礼了。能有个婚礼岂不痛快。”

“那么,你得跟我们一起来。不过有件事我跟华生得先去做。如果你准我们离开个——得了,管他呢,你们两个最好一起过来。”

福尔摩斯走开去,他的步子比我的要长,更比雷斯垂德的长出不少。前探长跟我交换着困惑的目光,因为我的朋友正往墓地里越走越深,而不是往外走。他向左拐了一点,转向一丛人工灌木,天知道他打算去哪里。我们勉强追随着他的步伐,崩裂的碑石从身边飞掠而过。不止我弄不清他到一座公墓内里是想做什么,现在连雷斯垂德也跟我一样,完全一头雾水。我们周围什么都没有,除了死者、草丛,还有在这二者之上高飞的鸟儿。

“福尔摩斯,你要去哪儿?”我最终叫道。“我们只剩二十分钟了!”

然而他径自向前走,敏捷地避开了路标、石头和锈迹斑斑的小铁栏,直到地面突然下倾,我们已经远离动身离开的人群的视线。我们的面前有一小片草地,一列警戒一般卧在一旁的方形坟墓,一尊陵墓,土中还有五六块红石匾。福尔摩斯停住了脚。接着我的朋友瞥见了他在找的东西,招手叫我们接着走。最后,总共走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后,我们停在一行榆树下。这里有一片简单、空旷、杂草丛生的空地,迎接我们的是地面上的一个小坑,以及一把铁锹。

“那么,是有只松鼠死了吗?”雷斯垂德问。

福尔摩斯瞪了他一眼,不过只是半心半意。他走到坑边,召我们到他身边去。

接着他从外套内袋里掏出了一只小小的摩洛哥匣子。

若能说有一刻,我觉得自己似乎体会了心脏停跳的感觉,那么就是此时此刻。

当雷斯垂德不再盯着福尔摩斯——因为福尔摩斯在盯着我——转而望向我的时候,他屏住了呼吸。“你们为什么……好吧,你们俩总得有一个要该死地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你没事吧,医生?医生?福尔摩斯先生——”

“他没事。”福尔摩斯柔声说。他把匣子递给雷斯垂德。“看看里面是什么。”

雷斯垂德猛地打开匣子。匣子里有一只注射针管,当然,这我知道。片刻之后雷斯垂德明白过来,他的目光惊异地飞回我朋友身上。

我朋友对毒品上瘾并非缘于要以此为消遣,也不是缘于时髦,甚至不是缘于毒品带来的快感。他对毒品的瘾,是因为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可怕事物远远糟于我任何的想象,而雷斯垂德很清楚这一点。我不知道福尔摩斯可曾私下告诉过探长,他自身的阴郁最初是如何愈演愈烈的,或是他的哥哥是因何而终身不娶的,或是可卡因是怎样自多年前、从我们达成那项协议起便代替了吗啡的1。但即便如此,雷斯垂德也了解福尔摩斯的阴暗情绪,甚至在它们撕扯着我时也会稍感痛苦。
(译注:1详见系列前篇《Hallowed Be Thy Name/尊汝名为圣》)

我恳求地望向福尔摩斯。我的心再度开始跳动,只是跳得如此,如此之快。

“你确定吗?”我低语道。“当真确定你可以——你可以?”

福尔摩斯思索着我的疑问,自前探长那里取回匣子。但他很快开了口,眉头微皱。他的目光投向我,近乎腼腆。

“我不愿再看见你脸上的某种表情了。仅此而已。所以,是的。”他总结道。“如果你希望的话,我可以这样做。”

他说着就把那匣子扔进坑里,显然,那个坑是他为此专门雇人来挖的。他伸手拿来铁锹,把尘土填进洼处。

坑很快给填满了。

然后结束了。

不妨说,歇洛克·福尔摩斯,会在我们今后共度的时光中,不断把我惊得哑口无言。他那变化多端的手法尚未因岁月流逝而枯竭,或者因频频使用而过时1,诸如此类。他是奇迹的创造者,是不可思议之事的缔造人,与此同时,我被允许目睹一切。这是我的特权,是我今生至高无上的荣幸。
(译注:1语出《空屋》)

福尔摩斯一只手握着铁锹的长柄,微微靠在上面,使脚踝富于意味地互相交叠,并狠狠瞪着我们两个。突然之间他显得相当脆弱,似乎在挑唆我们里谁先来评价一番,发表或愚蠢、或挑剔、或冷漠、或仅仅是不对头的评论。

雷斯垂德突然咳了一声。

“我不知道你大体上如何行事,华生医生。”他说,听上去肃然起敬。“不过到了这个时候换做是我,我会吻他。”

于是我照做了。

纯粹是数十载习惯使然,福尔摩斯的双唇在我的唇下移动。随后,铁锹倒了,他轻喘着向后迈了半步,微微趔趄,他清瘦英俊的面庞上带着我所见过的最为奇异的表情,仿佛我刚刚长出了翅膀,并用翅膀扇了他一耳光。片刻过后,在他露出微笑前半秒,他脸红了。而我觉得即使我在强忍大笑时,我自己也必定是涨红了脸,而雷斯垂德的耳朵无疑已经变成了粉红色。福尔摩斯的嘴在惊异之中张开,竭力寻找话语,而又闭上了——我相信有两次。

雷斯垂德鼓起了掌,否则,我想我们三个怎么也走不出那一小片静谧、圣洁的草地。

“漂亮。”他说,一边鼓掌一边转身爬上斜坡。“绝对妙不可言。棒极了。上帝啊,多好的一天。我们去参加婚礼吧,先生们,我挺想喝上一杯。”

我们对着雷斯垂德窄小的背影又看了一会,之后福尔摩斯对我笑颜逐开,他把铁锹踢开,我们两个牵着手跟了上去。


自从玛德琳·斯托克斯的婚事宣布以来,我就一直满怀期待。福尔摩斯亦同。而我必须稍作解释。

很久以前——我也想不出其他什么方式来开始这样一个故事——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贫如洗。尽管身无分文,但他的为人与现在并无不同,总急于洗雪他所见的一切冤屈,并且同样冷静地意欲靠才智谋生。于是他成为了一名执业咨询侦探。当时他从这桩事业中获利甚微,于是他开始在贝克街找合适的住所,并寻获一名新的合租者(一个名叫约翰·华生的人)。该项安排尘埃落定后不久(我对此时刻心满意足),一位名叫格蕾丝·斯托克斯的贫穷主妇找上福尔摩斯的门来,她有三个小孩——艾米,马丁和乔治。格蕾丝斯托克斯希望能以谋杀罪诬陷她的丈夫。格蕾丝·斯托克斯有充分理由来渴求这一结果,因为任何自称为人的人,都无法设想她丈夫强施于自己骨肉的暴行。1
(译注:1详见系列前篇《Four Minor Interludes for the Solo Violin/提琴独奏的四个小插曲》)

福尔摩斯感到道义上的自相矛盾,没能接下这一案,但他却给了她他拿不出的五十英镑。而任何头脑清醒的人,都不会向自己惹不起的那类人借这么五十英镑。

幸而我的朋友当时并非完全头脑清醒。

我们还回了这五十英镑,但那不是故事的重点。此后,孩子们靠着一名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的一时慷慨,跟他们的姨妈一起住在西苏塞克斯。福尔摩斯每年都会收到一封信,直到他们长大成人。每一次都是由艾米、马丁和乔治合写的。显然他们的母亲和姨妈没告诉他们多少,只是要他们写信给一位匿名的恩人。可那是怎样的信啊!他们跟福尔摩斯讲着树丛,讲着热气腾腾的酥皮羊肉馅饼,讲着只要在附近某条小溪里浸上三次就能神奇地变成魔杖的枝条。他们在同一个信封里,一个接一个地向他诉说小小的心碎和赢得的拼写比赛,讲着死去的鸟儿被发现后,又给放在大人们能相应找到它们的地方,讲着他们对于炖牛肚可食用性的观点,讲着福尔摩斯能从自己孩子口中听到的所有奇妙的事物(要是他跟我能有孩子的话)。贝克街小分队里的大多数人偶尔会急需父亲般的忠告,不过——斯托克斯家孩子的信,无不使我的朋友在看见回信地址时露出微笑。他并未流露出骄傲的神色,像他应得的那样,而是出于纯粹的人之常情。

艾米·雷文斯伍德——婚前原姓斯托克斯——二十二岁时在分娩中去世。当福尔摩斯听说这消息时,吗啡探出了它丑恶的头。她深受缅怀。

马丁·斯托克斯在战争中阵亡,独身无嗣。他为他的国家英勇奋战,被安葬在法国,死于击中他大腿的来复枪伤。

乔治·斯托克斯在战时留在了英格兰,因为他担任一家罐装食品工厂的厂主这一宝贵职位,为军人——像我这样的人们——提供尽可能最优质的现代补给,虽说那食物的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他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艾玛和克莱夫。

克莱夫和他的妻子玛姬·斯托克斯有一名独生女。

她名叫玛德琳。福尔摩斯和我收到她婚礼的请柬那天,有大概四个小时,我们谁都像彻头彻尾的白痴一样收不住笑容。

而时候终于到了。

我们三个到达婚礼现场晚了些,只得在外面徘徊。我们透过高大的灰门,注视着一个纤小的白衣身影以及一个高一些、身穿深蓝晨礼服的身影,注视着聚集于此见证他们缔结婚姻、大约有六十位宾客的人群。没过多久,诸事完毕,誓言已然立下,我们都从教堂而下,到了附近一间酒店中装潢不错的休息室、餐厅和大堂。服务生端着冰镇牡蛎、盛着美酒的杯盏和法式冷盘,从窗外射入的光正开始消减,而悬着的枝形吊灯竞相生辉。纵然记起了我们的老同事和他安详的离世,我依旧觉得我简直无法更加愉快。

“我欠你们情,”雷斯垂德说着,又咽下另一只牡蛎。“这些年来头一次参加婚礼。婚礼比葬礼不知强出多少倍。”

有那么一会,我朋友像只巨大的灰鸟般偏了偏头。接着他走开了,因为他瞥见了玛德琳圠灿斯——婚前原姓斯托克斯——热情地招手请他到她的新婚丈夫那边。她似乎周身裹着亚麻织物与米色绸缎,榛色眼睛,浅金的秀发卷曲在脸边。她的新郎比她要远远瘦上不少、高出不少,面容瘦削而棱角分明,有着十分友善的蓝眼睛。福尔摩斯亲切地跟他们致意,与那位先生谈天,而我的喉咙则微微发紧。

“你们是怎么认识这家人的?”雷斯垂德发问道,从一个托盘取来一满杯酒递给我。

“福尔摩斯搭救过新娘落难的曾祖母。”我说。

“啊,”雷斯垂德举杯时眨了眨眼。“那是当然。那么,敬歇洛克·福尔摩斯。愿他长命百——”

话没说完雷斯垂德就僵住了,正赶上我的朋友回来。发现我们手臂半举、我盯着一动不动的雷斯垂德,福尔摩斯轻轻推了推我的肩膀。

“你把探长弄坏了。”

“我可没有。”我辩驳着,放下手臂,发现这次祝酒被抛到了九霄云外。“雷斯垂德?”

“看,”他低语道。“看呐。”

人群稍分开了些,我才望过去。

“啊。”歇洛克·福尔摩斯说,声音带着笑意。

在房间另一头,那些华贵的长毛绒椅子之一上坐着一个女人,她正与另外两位老妇交谈。她大概比我们年轻上十岁,肯定没过六十五,衣裙有一部分挡在一盆蕨类盆栽后。她穿着全套修身的丧服,正是时下流行的剪裁,戴着一串小黑玉珠项链,颈上戴着一条随便而迷人的丝绒贴颈项链。我很快弄清了我们的伙伴神游天外的原因。她的头发虽说曾经一定是金色,如今已经是纯白,云鬓蓬松。换做别人的话效果可能滑稽,然而一旦连同考虑到她甜美的面容、蓝灰色的眼睛、热情的微笑还有她时刻准备倾听的习惯,这发式仅仅显得怪诞而可爱。她光着的手中一只宽松的黑手套的指上有个洞,她不断地去摆弄,一意识到自己在摆弄后又停下来。

“福尔摩斯先生,”雷斯垂德声调平板地说。“我需要福尔摩斯先生。事不宜迟,拜托。”

“他就在这里。”

“福尔摩斯先生。”

“是的?”我的朋友问道。

“我需要你来——来那一套。就现在。你总做的那个。”

“收获蜂蜜?”福尔摩斯恼火地发问。

“不,不,是那个——那个——你知道,是——”

“噢。”福尔摩斯轻柔地暗笑出声。他把手伸进外套内袋,取出眼镜,把镜片推上他弯曲的鼻梁。“唔。没有太多,恐怕。”

“告诉我。”雷斯垂德恳求道。

对着拳头咳嗽以掩去他的愉悦,福尔摩斯照做了。“她寡居约有两年了,而她的朋友希望她对这一切别再秉持这么维多利亚式的做派。她显然是法国血统,否则见不着那样颜色的眼睛。还有什么呢……她住在这间酒店方圆一英里——不——两英里之内,是步行来的。虽说她不幸患有轻微的风湿,只是轻微的,不过显而易见。她至少有两条苏格兰梗犬,不超过三条。原谅我,我说不出具体数字,如果我哥哥在他立刻就能知道。她经济独立,又为固定收入所限,负担不起无度挥霍。她极其不喜欢葡萄酒,但祝酒时会喝上一小口香槟。就这么些。”

“不可思议。”我高呼道。

福尔摩斯耸耸肩。“简单至极。肯定用不着我告诉你们——”

“没错。用不着。”雷斯垂德赞同道,把他的酒杯随手往福尔摩斯空着的手中一塞,走向那漂亮的年轻寡妇。

福尔摩斯和我发愣地目送他大约三秒,然后另寻消遣。这没什么难的,因为克莱夫·斯托克斯交游广泛。我们看人跳舞,品尝餐点,差不多与所有人沉浸在漫无目的的交谈之中,他们谁也没有要求我讲述那些短篇故事的真实版本或是请福尔摩斯在他们的手套上签名。一切棒极了。

“你累了吗?”过了几小时,福尔摩斯问我,一手贴在我的后背,我正目瞪口呆地注视着雷斯垂德在小小的舞池中跳着华尔兹。

“能眼见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我怎么会累呢?”我回答。

片刻之后,新婚夫妇偶然经过,饮过香槟微醺而又兴高采烈,无目标地冲每个人微笑。

“您可曾想过要结婚,福尔摩斯先生?”耐德·罗杰斯以一种友善的方式嚷着。“我极力推荐这事儿。”

“我同样要向他人推荐婚姻,”我的朋友泰然自若地回答。“我基于个人经验这么讲。”


当晚我们跟欣喜若狂的雷斯垂德告别时,我们取得了他常来拜访的保证。次日上午,在我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早餐、而福尔摩斯经受了有关乱调别人表的一顿言语鞭挞之后,我们从迈克罗夫特那里索得了同样的承诺。在十一点左右,福尔摩斯吹口哨招来了他瞥见的第一辆马车。伦敦再度从我们身边飞驰而过——漫不经心、居心叵测、不加雕琢,然而美丽如昔。然后我们把包拎在手里,等在火车站台上。四周的空气明晰、静滞、满是污染,我们与其他旅客摩肩接踵。福尔摩斯看上去愉快而安适。

而我不愿离开。

“我们应该更经常回来。旅行对你哥哥而言很困难。”在我们上车时我说,想着毫无进展的手稿、毫无目的的列车以及毫无指望的心愿。

“噢,他办得到的,”福尔摩斯回答,把我们的行李抬到架子上。“这对他有好处。而且他相当喜欢在抵达之后抱怨火车的振动。”

“你不会想那里吗?”当他在我对面落座、展开报纸时我轻轻地问。

福尔摩斯抬眼,越过他的眼镜看着我。“伦敦?”

“不。贝克街。”我喃喃道。这几个字承载的意义如此深重,使我难以用任何可识别的音量说出口来。

我的朋友摘下阅读用眼镜,用它轻轻地敲着纸页,眼神变得非常温柔。

“我当然想,”他向我保证道。“我怎么能不想念那里呢?”

“我是那么的想念它。”

“我注意到了。否则你也不会盯着那些手稿,看到心烦意乱也不愿停下来。”

那不是我盯着手稿看的原因,而且有很多年来一直都不是,但我缄默不语。在火车开动时我望向窗外,铁轨之外的草干枯了,其间散落着满城随处可见的砖块、单块水泥和石头。我想起我最近的三篇草稿,其中哪一篇都没有给我丝毫乐趣,读来全都像是对我自己风格的蹩脚模仿。我闭上了眼睛。

“亲爱的?”

我睁开眼。

“你想什么时候回到伦敦,我们就什么时候回来,”他说道,然后再度戴上眼镜,目光重回报纸。“我向你保证——两年是太久了。就算里面有六个月是在巴黎、吃着似乎完全由黄油堆砌而来的食物度过的,我也确实想念贝克街。每一天都是。但我不需要想念你,那才是最重要的。”

他是对的,当然。于是我就想着我招天谴的手稿,默不作声,告诉自己我们是安全的,告诉自己即使我感觉得到风暴的形成,这风暴也永远不会降临。所需一切唯有静默,时间,以及再一个短篇故事。之后再一篇。接着再有一篇。

直到我们在苏塞克斯下车为止,我只祈祷着能写出足够的故事来让自己满意。


次日,长久以来的隐忍不发,导致我们之间发生了一次争吵。那是个蜜色的下午,室外的空气中尽是蜜蜂与苜蓿花粉。打理完他的花园之后,福尔摩斯信步走进屋内,躲避最猛烈的日光。他在我近旁安坐,一如往常,平和而安静地占据着房间的另一边。他喜欢我在他目所能及之处,从不为此显得烦恼或不自然。从他坐的地方我便能嗅到他,嗅到他那没能完全从手上洗去的新鲜的草腥味,嗅到散自他苍白肌肤的新鲜苹果的暖香。当时我正忙着写稿,故事讲的是一个谋杀犯怎样洗劫了厨房、又怎样使他卑劣的罪行看上去像是一桩团伙入侵案。这故事听上去与“格兰其庄园案”别无二致,不过当然是确有其事。我将笔横掷过了客厅时,福尔摩斯正坐在一张矮桌边,把剪报粘进一本大些的剪报册。他抬眼望来,眉头在难以置信中皱了起来。

“抱歉,”我故作轻快地说。“我的眼睛累了。”

“你的眼睛没累,”他冷冰冰地回答。“如果你要对我说谎,至少用点心吧。”

我咬紧了牙。有时候,不得不被人一览无余地活着真是不公平。我没有步入圈套,而是去捡我那落在另一边地板上的笔。

“告诉我,我的财产是否在你眼中不知怎地突然变得肮脏了?”

我半道停了下来。“什么?”

“肮脏,”他重复道。“污秽。你是否需要某样东西,又不愿花费我的钱财去购买?”

“当然不是。”我回答,颇为惊骇。

“你是否同样地蔑视起你自己那数值不容小觑的版税了?”

“为什么——”

“你可曾从我们共同的账户中侵吞了一大笔钱,正想方设法填补空缺?你有个私生子吗?还是有比从前更加严重的赌瘾?”

“不。”我咬牙说道。“你也清楚得很,你是在刻意激怒我。”

“我有吗?好吧,如果不是为钱,你一定是为了乐趣而写作的。那么,就这么定了。”

我换了个方向,跌坐在长沙发上,完全精疲力竭。

“我们不要就我的写作争论了,求你,”我恳求道。“我向来都在写作。我需要写作。”

他极度恼怒地把胶刷丢向纸页,站了起来,双手搭在下髋部开始踱步。

“你,”他小心翼翼地说,“常常写作,没错。可你从未逼迫自己像个蓄奴船上的奴隶一般去写,永不休止地做着苦役。那现在是为什么,约翰?为什么?”

“写作并不痛苦。”我悲惨地否认着。

“除非你在为某事惩罚自己,而我没看出有这个必要,”他继续道,一指指尖轻敲着嘴唇。“没有谁勒索你要你写更多东西,那未免太荒唐了——有谁这么做吗?你会告诉我的,毋庸置疑。有人勒索你吗?”

我翻了个白眼,完全不知所措。

“那好。”他愉快地总结道。“那么我不准你再写关于我的故事。”

我傻瞪着他,心脏狂跳,勉强吐出一句“不。”

“为什么?”他嚷道,挥舞着双手。“我很多年没见你如此心力交瘁了,还恰恰就在我眼前,在我们自己家里。既然写作在我们之间造成了隔阂,既然写作使你跟我可笑地谎称你头痛、眼部疲劳、肩膀不适、手不舒服……那你为什么不停笔呢?告诉我,天啊,求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对我们做出这种事?我推理不出来,为这个我简直要疯了。停笔吧。”

“可我根本无法停笔,”我喘息道。“我无法停止记述你的一切。做不到。”

“究竟为什么是该死的不行?华生,这很荒谬。你这样折磨自己又是为了什么?我不是非得每几个月在家庭杂志上现身一回才能知道自己还活着,所以你为什么要——”

“因为只要我一直把你写下来,你就不会离我而去。”我哽咽着说。

福尔摩斯半途停下,无声而轻捷地转过身来注视着我。那一刻水晶样明晰易碎,什么都可能使它粉碎。有一会他苍白、轮廓优美的薄唇纹丝不动。

我把脸埋在双手中。

我本来没想告诉他,当然。因为那完全是无稽之谈,到头来只让我觉得自己老糊涂了。

于是,当然,他也发现了。

然后他绵长而静谧的脚步在我身边响起。我的朋友坐到沙发上,胳膊环住我的肩膀,要把我的头贴上他的脖颈突然变得容易多了。

“我必须得写下去,你瞧,”我低语道。“我必须得写。只要我一直写你做的那些绝妙的事,写你无与伦比的为人,你就会不断给我新的内容来写。你会做出新的绝妙之事,而我会把它们写下来,你看,然后就永远这么继续下去。所以不行,我不会停笔。我不在乎写出来之后是糟糕透顶、愚不可及还是毫无新意。那能把你留住。我可以把你留住。如果我停下来,如果我无处将你所做的新的卓尔不群的事昭告于世,那……”

“那么我就不在了,不会再给你新的素材了。好了,亲爱的,”他轻喃着,嘴唇落在我的发间。“好了。”

能使我心神不宁的必是极重的负荷,即使如此,我几乎总能尽快重新控制自己,以免困扰我们二人中的任何一个。然而尽管我的双眼干涩如常,可我的手在颤抖,呼吸也无法保持平稳。我们坐在那里,我朋友的手指在我的背部、我的后颈漫不经心地打着圈游走,直至我终于能深吸一口气抬头望向他。当我直遇上他的目光时,他的眼神变得茫然而遥远,如同正破译着为最复杂的密码一般。在很久之前,他常会显出这番模样,而如今已经无须如此了。他的这副表情在我们客厅里再次出现,让我禁不住感到困惑。随后福尔摩斯站了起来。

“跟我来,”他说,伸出一只手。

“福尔摩斯——”

“我要向你展示一样东西,医生,现在时机正好。来吧。”

我的头抽痛着。我站起身来握住他的手。也许这纯粹是出于习惯,如今我也说不清了,毕竟一直以来我都这样追随着他,而并非总要有个理由。他牵着我穿过餐厅,途经一间小小的厅室,进了我们的图书室。与我们的办公室不同,图书室设在一楼,仅仅是一个从地板到天花板列满了藏书的小房间。除了两张高背椅、一张小而沉实的桌子、四面墙上摆着的书卷以外,这里什么也没有,连窗户也没有。福尔摩斯是个热切的藏书家,而我是个热切的读者,所以要容纳这些书需要一整间屋子。他劝我随他进去,打开了灯,轻轻扳着我的肩让我转过身,在极长的一排黄皮杂志前站定。

《海滨杂志》。

我不想在那里,也不想看见这些。我的身体变得僵硬,于是我的朋友把双唇靠近我的耳畔,手掌上上下下地摩挲着我的胳膊。

“你不是为你刚刚说出的理由才写下这些东西。不是你自以为的理由:让我一直活着。”

“我不是吗?”我厉声说。“那么你,我猜,没有写下它们的你,知道真正的理由?而我,作为真正的作者,反而不知道?”

“正是如此。我知道。”

“那我一直以来都他妈在干什么?”

“把我介绍给我自己。”

福尔摩斯的手松开了我的肩,他退后了大概一英尺,倚在坚实的桌边。他拿出了他的香烟盒跟火柴,懒懒地点了一支烟,扫视着长长一排期刊。其中并不只是《海滨杂志》,也有《科利尔杂志》,还有《利平科特月刊》和《自由杂志》,全都是按着发行的次序排好的1。这让我觉得反胃。而且他刚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懂,完完全全不懂。逃离的冲动每一秒愈加迫切。
(译注:1当时爵士的作品是相继发表在上述杂志上。)

“我只是想要你知道现在我懂了,”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从唇边移去一小片烟草屑。“自从你我相识,我一直对你抱有最好的初衷,然而自从你我相识,从许多形式上讲,我都没能让你快乐。这一事实长久以来令我相信我……我觉得自己是某种危害,你瞧。假设一只豪猪爱上了一只水母,而水母回应了——这样的一对伴侣在一起会造成某些不幸的情况,”他挑起一边嘴角苦笑着,沉吟道。“令人心碎的情况,正如我所做的那样。但一直以来,你从未停止向我展示我真正的为人,而直到近几年我才渐渐明白,你做得着实滴水不漏。你瞧,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个英雄,从不。我热爱谜团,我的思想折磨我,我情愿这世界能比我童年时所了解的更为公正,即使是破案,我也是为着这些颇为自私的动机。我也会觉得自己仿佛是不断沉沦,约翰,频频如此,似乎是永无止境地沉沦1。可我在读你的故事时,我终于能隐约开始觉得我是一个好人。或者,至少,我就是个固步自封、顽固不化、妄自尊大、愚昧无知的混蛋的模样,只要有人足够爱这个混蛋。”
(译注:1详见系列前篇《Birds to a Lighthouse/群鸟飞向灯塔》,当时文中引了魏尔伦的诗句。“沉沦”原文falling,Buildmode大大在文中直译为坠落,此处取义译为“沉沦”。)

他停下,吸了一口手中的烟,仍慵懒地注视着那些薄薄的纸质杂志。我很庆幸,因为泪水充盈了我的眼眶,若他给我足够的时间,我就能设法把眼泪眨去。然后他的目光转向我。

“噢,行了,”他温柔地说。“你想不想听听我的一个秘密?”

我点头,说不出话来。

“当我在欧洲大陆逃亡,也就是我躲避着气枪、让你心碎的时候,我读到了《歪唇男人》中有关群鸟飞向灯塔的那一段,你觉得我做了什么?”

我只有摇头。

“我整个下午都哭得像个爱尔兰寡妇。我不得不再买一期,因为我的泪水把原来那本毁了。好了,现在你知道这秘密了。”

对这半是自嘲、半是严肃的供认,我唯一可能的反应就是笑了。于是我大笑起来。我大笑着,发觉自己眼中仍有泪水,但现在的我能够直面自己的作品了,直面我为面前这人写下的千言万语。我对着那一排期刊竭尽全力地笑着,福尔摩斯笑容满面,溜到我身后,拿着烟的那边手臂环过我的肩头,脑袋轻轻地靠着我的头。

“看看这些,”他喃喃道。“想想看有多少人读过这些故事,亲爱的。有多少我不曾谋面的人为我的缺席扼腕,有多少远在天边的人以其他语言读着这些故事,有多少人以后会读到它们,有多少人在嘲笑苏格兰场时会想起我。即使大不列颠人民把这些再读上五十年,我也不会吃惊。你全部的爱与才华集于一处,只为了告诉我,比起我眼中的自己,我更像是你所见的我。这是何等奇妙。”

当我倾身向前去偷吸一口他的烟时,他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一拨,从架子上取下最末一册书。那是《自由杂志》,今年的三月刊。他轻弹一下把杂志翻开。接着,他把杂志举至我们俩眼前。

“这是胶,华生,”他带着兴味读道。“毫无疑问是胶。”1
(译注:1语出《肖斯科姆别墅》,是爵士发表的最后一篇福尔摩斯小说。)

我对这可悲、贫乏、苍白、效仿前作的字句摇着头,又笑了起来。

“我也一样永无止境地沉沦,你知道,”停止笑声后我低语。“只不过对我来说感觉不一样。”

“我知道。但就让这成为你的封笔之作吧,约翰,”我的朋友一面把那册杂志塞回去一面提议道。“求你了。一直以来你都费尽心血地讲着我的故事——不对吗?——无论痛苦、欢愉还是其他状态之中,这已足够了。你并不是在让我活着,你已然使我不朽。我永远不会死去。证据就在你眼前。你只需在我身边,避开我的蜜蜂,嘲笑我无论有其他怎样的园艺才能都绝对种不出像样的小萝卜,还有——”

我没能得知他还想要我做什么,因为我在他的臂弯之中转过身去,吻了他。不过可想而知,亲吻最终会出现在这清单之上。他屏住呼吸,然后深深吸气,烟掉落在我们之间,在我们的地毯上缓缓灼出一个滚烫的洞,但我看也没看就胡乱用鞋将它碾灭。我毫不在乎,因为我正同样深切地燃烧着。我发觉,烧坏的地毯对于我们,就像未完成的手稿一样无关紧要。因为他搂在我后背的双臂如此强健,在将来的年岁中也将一直如此,他是我的,也从不曾将自己出借给他人,这么久以来一直属于我,而他就是一切。他是我唯独渴求的一切,而如今他似乎明白了。

他终于明白了。

我气喘吁吁地抽身而出,抬头望着他。“一人一遭很公平,但我一个人做不到。”

“抱歉,你说的是?”

“我需要你,”我回答。“最后一次葬礼。只要再有这么一次,歇洛克·福尔摩斯,然后我们就跟葬礼彻底撇清关系了。”


我们很快发现,要想挖个坑烧掉我所有未完成的手稿是行不通的。于是福尔摩斯去了我们花园后部的石坑,仲夏之夜我们偶尔会在那里燃起熊熊篝火。有一次,我们在那儿烤了一只鹅,只用刀、盘子与手指作工具便吃掉了它。他点了相当多的柴火,小心地照管着,直到炭变得火红而贪婪,而红日精疲力竭地沉入附近的山后。

要把那些捆起的纸页投入火中,看着它化为灰烬,一开始真的很难,即使有福尔摩斯的手在我的肩头,即使我知道他是对的,知道他会理解我。

但之后那容易了些,然后逐渐变得有趣,接着成了纯粹的欢愉。最后我们站在那里看着成百上千的纸页——恰有二十五个各自成篇、写得蹩脚的短篇故事、小说与独幕剧——飘散在空中,飘向海洋,然后不复存在。

“回屋里去吧。”我的朋友对我说。纸稿消失,星辰乍现,苏塞克斯的夜来得很快,比我住过的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快。

“今晚我又能干些什么?”我快活地问他,我们一起穿过渐渐隐在黑暗中的花园,经过棚架上蔓生的蜜豆藤,经过一畦畦使空气中充盈着甜香的青菜、胡萝卜、药草和番茄。“既然我不再为劣质文学枉费心机?”

“你是自亚历山大大帝以来,第一个使自己的同性恋人永垂不朽的人1,”福尔摩斯揶揄道。“你会想出些什么的。”
【译注:1这里是在说亚历山大跟赫菲斯提安。赫菲斯提安是亚历山大的恋人与右辅大臣。有史学家说,亚历山大在赫菲斯定死后剃光自己的头发,还下令将所有军马的毛发也都剪断,并且全面禁止宴会活动,还处死了赫氏的主治医生。此后亚历山大将赫氏的遗体运至巴比伦,于巴比伦发起史无前例的盛大纪念仪式来追悼亡者。亚历山大向西顿有名的神殿请求将赫氏奉为圣人。很多人将赫菲斯定和亚历山大之死联系在一起,因为亚历山大自己在赫氏死后八个月也辞世了。据说亚历山大死后不久,古希腊哲学家们说,亚历山大大帝一生战无不胜,但他打过一次败仗:败在赫菲斯安的两腿之间。”(啧啧。)】

晚饭后,福尔摩斯心不在焉地奏起一支缠绵悱恻的美妙旋律,听上去如同秋日暮色中的伦敦。我读着但丁,又写了两封信,然后便盯着炉火,坐在自己椅子中,陷在靠垫里。有那么一会,我像只猫一般蜷在椅子上,构思着一段我突然想要写下的航海历险,编出了船长、水手和正直的土著人的姓名,让我的思绪流连于阴暗的海域、奇异的营救以及主人公们经受自然与命运考验时所在的小岛。不过说真的,我什么也没做。

而我很快乐。

“那旋律听上去有点像是我们,”几个小时后,我和他一起爬上床时我说道。

“它听上去非常像是我们俩,”他温和地回答,伸手到床头柜上取来眼镜,然后检视起我来。“我已经构思了很多个年头。这曲子几乎快谱完了。”

我微微一笑,问道:“那么,这曲子叫什么?《永世沉沦之徒的挽歌》?”

他爆出一声清晰响亮的大笑。“噢,感谢基督,感谢所有一切,你的黑色幽默又回来了。你可知我有多想念——得了,去他的,如果你愿意,我们就这样给它命名。”

我咬着唇。“不,那不是挽歌。我想要个同义词。”

他眉毛一挑,摘下了眼镜,若有所思地叼着一边眼镜腿的末端。镜框是银色,一如他的头发,我大概第一千次想着,这与他非常相称。我脑中那顽固的传记作家对我说,他从一九二一年开始需要眼镜,他在摄政街买下了这副眼镜。当他第一次戴上眼镜时,你想要吻他,但你不能。于是你拉着他进了一家旧书店,他得戴着眼镜才看得清出版商商标。你在那里盯着他看了四十分钟,而他买了一本译成法语的旧的彼得拉克1著作,那书闻起来一股地窖的味道,不过以翠绿皮革装订,十分美观。
(译注:1意大利学者、诗人,文艺复兴第一个人文主义者,被誉为“文艺复兴之父”。与但丁、薄伽丘齐名。)

这一切我都谙熟于心。但我无需再将之诉诸笔下。我会知道,他会知道,毕竟我们两个都曾亲身经历。

余下的世人再也不必作此见证。

“悼亡曲?”

“好一点,”我承认。“不尽人意。”

“悲歌?”

“从来不是。”我说,全心全意。“从不曾是一曲悲歌。”

福尔摩斯对我面露微笑,那是一个突如其来、热切深情的笑,让他眼角的皱纹在眼周像扇子一样展作无数浅痕。

“颂歌,那么。”他提议道。

“也许吧。”

“‘也许’可不够。主题曲。”

“乏味。”

“练习曲。”

“太冷静了。”

“礼赞?”

“这就是了。”我欢呼道,探向前去,吻起他假笑的嘴角。当他故意躲开时再度探上前去,轻噬着他的下颌。“我就知道你找得到的,我就知道。你又赢了,你是个天才你知道吗?你的才智多么非凡,你聪明绝顶,你不可思议,你是不朽之神,你是——”

“够了,”他大笑道,手指轻柔地穿过我的头发。“够了。到这儿来。把灯关上。”

-The End-

译后记:

首先要感谢beta跟润色的gn们。文的前三分之一由sn gn初校,后来转给了螃蟹gn,螃蟹gn很认真很细致地校对了全文;润色是sunnyoj gn,许多与日常表达习惯不一致的地方gn都很耐心地做出了纠正。以及配图的arashicat gn。还有邀请我参与Love ‘verse翻译的tsawhb gn,她很辛苦地联系了配图的gn,而且如果没有她的鼓励,我想我做梦也不会敢接下K大的文。

本篇是爱诗篇的收尾之作,尽管可以单独成章,但其中有贯穿全系列的情结与气韵,对前六篇是一种收束。译完这一篇之后感慨万千压在心头,觉得该写点什么,不过谈得太多就露怯了,所以只简单说一点对于全系列的感受。

挑剔是我的习惯,毕竟没有完美的事物,但K大的文美到让我不忍心挑剔,至少这个系列是这样的。如果一定要说有点意见的,大概是两人的感情自始至终都如此浓烈(有了四十年依旧激情不减啊,啧啧),美则美矣,就是浪漫得近乎脱离现实了。不过也许就该是这样?另外个人觉得系列中第一篇稍弱,出色但不是最出色的,然而这篇是必要的,做下一个铺垫,写他们的开始。感觉基调的真正奠定始于第二篇,而重头戏大约是第四篇。(说到这里,想到K大后来的悖论组曲,首篇也是稍次,后而愈加推进愈见其不凡,二者都是布局宏大呢)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正如系列名称所示,七篇文的主题都是“爱”,爱是贯穿始末的,所以重点并不真正在于这段传奇一般的恋情如何开始,而在于这份爱如何存在、如何继续、如何藐视着岁月横跨数十载,在于途中的波折、慰藉、伤害与宽恕,他们都不完美,但在彼此的眼中他们再珍贵不过,两个人的精神与意志完全对等,灵魂契合得严丝合缝,有如一颗心碎成的两片,缺了哪一方都无法完整。这样一种对于爱的探索,也使作品多多少少有了情节之上的东西——爱或许就是如此,纵然外界有过多不可知的因素时时加以干扰,纵然两个人因为彼此性格里无法磨灭的特质难免有意无意之间伤害彼此,历尽坎坷之后仍是至死方休,一段情缘因爱而诗化,因爱而神圣,甚至因爱而不朽(放在爱诗篇的情境里,感觉原著每个短篇都像医生写给侦探的情书),因此从头至尾一直读下来只觉荡气回肠。

翻译中也是对K大的风格有了更深的体会。语言的绮丽是不用说的,已经摘抄了不知道多少,只是解构跟转化她的遣词造句着实困难。我也不敢说还原,能捕捉到一点影子算我能耐。另外怎么才能把生了气的侦探翻得不像闹脾气的小孩子,进而使医生的纠结和愧疚看上去不是小题大做;怎么体现医生长久以来潜在的焦虑,进而把一种难以理出头绪的思绪轨迹或感觉表现得不像谵妄之语……而且当初开的宣传楼里我写了一小段简介,里面说道“哀而不伤”,这是自己的一种体会,不知道有没有谁跟我感觉一样,有时觉得K大看似不经意地点上一句,就能让人心里一疼。(问题在于心情基本愉悦的人大概是写不出这样的文字的,她自己也说过自己是个很容易失衡的人,想想ATB&BC多半就是因为这个坑上了八个月,虽然这么说有些荒唐,但偶尔不免会担心她)

而且,文中有多处细节是与前文呼应的,我一一加了注,也不知道有没有影响阅读……这可以说是K大惯用的一种手法,一个长长的系列中零散而具有标志性的细节就这样信手拈来,环环相扣,比如说沉沦,飞鸟与灯塔,找同义词的游戏,这种延续的细节见证了如此之多的变化,同时本质上依旧相同,于是整个系列显得浑然一体。

想得起来的暂且就这些。

这次对于我也是种很特殊的体验。因为还是新手,受邀来翻K大的文总有些受宠若惊,自不量力接了下来,其余参与的都是大大们,我充其量凑个热闹,分担下一部分工作量吧。自信在英语方面没有太麻烦beta的gn们,令我惭愧的反而是自己的中文,螃蟹gn所作的修订多数是缘于语句不够通顺,而sunnyoj gn非常细致地帮我调整了部分语序,在此再度鞠躬致谢。

当初接这个文的时候,知道原著向冷,而也没有太在意这个问题,只是尽了力总希望有点反馈,觉得好文不该埋没,不过目的事实上不在于此,翻这篇文更像是为了自己。一直是K大的粉,至今只主动跳过一个坑就是她的,翻着文竟然也有种类似朝圣的感觉(当然这么说夸张了点)。如果条件允许,就算没人看也好,很愿意把她剩下的作品都翻出来,无奈水平还是有限,时间也少,现在只有这样了。

全文一稿手译,从去年9月中旬开始,到11月5日手写稿完成(当时惨不忍睹),然后开始打字修文,2月1日电子初稿完成。如今更完了还真的有点舍不得呢……

以上。

(2015.12.25)

重修这篇文真的感慨万千啊,去年这个时候的我还没敲完电子稿。

全文只是小改,然而对每一个字每一个纠结的地方都是记忆犹新。K大的文字真的太美,而她所写的这样一种奇妙的爱,到现在还能让嚼烂了这篇文的我为之动容。医生的爱使侦探永垂不朽着,按这种思路,那么多后世的读者,乃至我们,都是不知情的见证人,一遍遍玩赏回味着他们的每一个细节,于是这两个属于彼此的人,就在泛黄的纸页里生生不息地鲜活着。


创作翻译不易,如果你喜欢我的作品,欢迎来微博提问箱啊给我一点点鼓励!反馈是创作者的生命线,每一个表达喜爱的字都让我们付出的心血少一分孤单。❤